新华网苏州7月7日电(记者常爱玲张玫)“‘凯恩斯决定’的修改在世界范围内为更多的自然遗产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中国来讲,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7日在这里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根据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日下午通过的决议,从2006年起,《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每年可向世界遗产委员会申报两项世界遗产,其中至少有一项必须是自然遗产。而此前,“凯恩斯决定”规定每个缔约国每年只能申报一项世界遗产。
仇保兴说,全球范围来看,世界遗产名录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确实存在较大的不平衡,中国也不例外。截至本次会议,中国共拥有世界遗产30项,其中文化遗产22项,自然遗产4项,文化和自然双遗产4项。
“中国幅员辽阔,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我们当然希望充分利用‘凯恩斯决定’修改提供的机遇,在自然遗产申报方面有更大的突破,”仇保兴说。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对自然遗产的研究一直在紧密地进行。
仇保兴说,20世纪90年代末,建设部开始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自然遗产发展战略。“我们试图通过对全国的自然资源进行调查,逐步摸清自己的自然遗产状况。与此同时,我们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标准,对现有自然遗产资源进行评估,选择优先项目,制定自然遗产的保护战略,”他说。
“初步的规划有望于年内形成,包括未来5年和10年我们准备申请的自然遗产项目,”他说。
然而,与文化遗产相比,自然遗产申报难度较大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仇保兴说:“除了严格的标准和评审程序外,自然遗产申报还具有其他一些特有的困难和挑战。”
首先,研究不足是自然遗产申报上一个不小的障碍。仇保兴说,这个障碍既体现在对遗产本身价值的缺乏了解,也体现在与国外遗产的对比研究不够。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应属于下列任何一类:代表地球演化的各主要发展阶段的典型范例;代表陆地、淡水、沿海和海上生态系统植物和动物群的演变及发展中的重要过程的典型范例;具有绝妙的自然现象或稀有的自然景色和艺术价值的地区;最具价值的自然和物种多样性的栖息地。
仇保兴说:“遗产申报需要有细致、科学、扎实的基础工作为支撑。如果自己都说不清一项自然遗产的价值何在,有何独特性,申报很难成功。而要完成这项工作则需要整合多方力量,包括专业研究机构、地方政府等。”
其次,自然遗产往往涉及较大的地理面积,对项目的考察研究和管理规划涉及问题十分复杂。“1万7千多平方公里的‘三江并流’项目历时10年才申遗成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仇保兴说。
此外,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自然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在资金投入、科学管理、公众教育等方面尚有一定差距。
仇保兴说,虽然在资源潜在价值上这些发达国家未必占优,但其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公众对遗产价值的高度认同和雄厚的财力支持,往往为他们赢得了一定的优势。
但他同时乐观地表示,中国目前在自然遗产的申报和保护上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系统的计划也基本成型。
“相信随着政府重视程度和公众意识地不断提高,差距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弥合,世界遗产名录上也会出现越来越多中国的自然遗产,”他说。(完)(责任编辑:姚润萍)(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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