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是一个城市里为市民服务的公仆。按道理说,市长做出了成绩获得上级的提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当一座城市在十年之内竟然先后换了七任市长的时候,市民们就有权问一问:我们的市长是不是换的太勤了?这些来去匆匆的市长,到底有多少时间能顾得上我们呢?这些接踵而来的市长们能够为我们这个城市的发展带来政策上的连续性吗?中央电视台《央视论坛》节目在7月7日播出的节目中,邀请嘉宾就这种现象作了深入的探讨。主持人:董倩嘉宾:夏家骏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汪玉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事件回放:从1993年9月到2004年3月的十年零五个月中,河北省邯郸市先后有七任市长施政。市长如同走马灯似地频繁更换,使很多邯郸人始终弄不清楚市长到底是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长原则上应任期五年。显然,这七任邯郸市长没有一个人工作到法定期限。升迁而去的这七任市长在邯郸显然是有政绩的。但与此同时,由于时间过短,也不可避免地留下了大量的“半拉子计划”和工程。主持人:我们先看十年之内换了七任市长。对于这些一任一任离去的市长来说,对他们当然是好事,因为他们会觉得邯郸出干部,但是对于邯郸市的市民,对于邯郸市来说,这件事情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夏先生。夏家骏:我认为人民会感到很遗憾。这个市长我们还不熟悉,还不认识,也没看到更多的政绩,或者刚刚开始显示一些政绩,就走了,又换了新人,不能保持政府行为的连续性,人事方面的连续性,人心的稳定性。主持人:夏先生用了一个词:遗憾。汪教授呢?汪玉凯:我用一个词:风险。我认为这样快速的市长轮替,它可能有一些风险。第一个风险是政策风险。任何一个市长要治理城市的话,要考虑工作的连续性,决策的连续性,和他考虑人员构成的连续性。如果说换的过于频繁的话,可能造成决策的不连贯,工作的不连贯,所以可能造成政策风险。第二个风险是政绩风险。在这里的时间很短,市长可能就更多地考虑要做出效率,做出事能够让上边看得更清楚。这就造成短期效益,或者急功近利,我们概括叫政绩综合征。现在,这个问题非常突出。第三个我认为可能就是信誉风险。如果说老百姓不知道谁是市长,换得很频繁,老百姓可能会对政府失去信心,对这个市的面貌改变失去信心。观点一个城市,如果市长换得过于频繁,会带来政策风险、政绩风险和信誉风险,会使老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对城市面貌的改变失去信心。主持人: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例子。曾经有一任邯郸市长在任内确定了三大项目:邯郸机场、煤化工和邯济铁路。但是到了继任市长那里,其中两个重大项目都搁置了。而且我们通过梳理可以看出,七任市长几乎每一任都存在这样一个问题: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在政策上有点忽悠了。这种政策上的不连续性,给老百姓、给邯郸市的人民带来的会是什么呢?夏家骏:带来的是遗憾和损失,空欢喜一场。而且会影响到对新市长的看法。我想,今后还要通过很长一段时间,老百姓才能相信市长。新市长一来,哟,这个市长跟以前一样,又要跑,他提的东西我不要全力以赴。这种情况给新市长带来的工作上的麻烦和在群众中的信任度都要打折扣。主持人:市长换了,底下的县长、乡长难道不换吗?所以带出来一个问题:会不会这么换来换去,永远处在一种动荡当中。咱们先不说老百姓,就说委、办、局的负责人,还有他们底下的职员会不会也是人心惶惶?夏家骏:起码有点动荡,不是太稳定。主持人:把干部放在一个地方对他进行考核是必要的,但是为什么非要七届政府行政主官,都要放在同一个地方?邯郸市又成了一个什么角色呢?夏家骏:如果把邯郸市当成一块试验田,那么,这块试验田恐怕收获要小的多。给邯郸市的人民,邯郸市的整个建设带来的不是好处,可以说消极面大于好处面。如果说上级主管部门,你说他是有别的用意,故意地通过关系来提拔干部,走个形式,完成由副职到正职的过渡,然后再提到省里或者外省当什么大官,其中有什么目的没有,我也很难判断。所以说到底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首先我只能说它是非常错误的。都用这块试验田来做,这个很难解释。汪玉凯:一般的法定选举的官员,都应该按照任期来进行,如果有特殊情况要作出解释。人事组织部门、上面领导要作出正式解释,给这个地方的民众作出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非正常的任命?为什么这届会有不断地临时调走?甚至我认为要像听证会那样,要让老百姓参与意见。在这个地方,老百姓如果非常拥护某人,我认为应该服从民众的选择,应该和老百姓沟通。观点一般法定选举的官员,应该任职届满。如果有特殊情况中途调走,要作出正式解释,并应该和老百姓沟通,让市民参与意见,不能随意。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上级组织部门真要提拔干部的话,为什么非要到邯郸去沾一下水,为什么要绕一下?汪玉凯:我们现在好多东西,是形式的东西,重于实质性的东西。这个问题说得不好听一点,我认为是对邯郸市不负责任的表现。你要让市长能够在这儿稳定,能够把这个市治理得让老百姓认可,必须给他时间。这样走马灯似地换人,我认为是对邯郸市民不负责任,对地方本身不公道,不公正。主持人:我们看市长换得这么勤,当地人大相应地应当作出什么样的配合程序呢?汪玉凯:从法律程序上来讲,人大常委会是可以同意他任市长。但是从法定程序上来讲,市长应该是全会来选举的,代表来选举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市长都是候补的。我先认可他,人大常委会接受他,然后再下一次人大全会上再追认一下。我觉得这个使得人大的权威性很难真正树立起来。主持人:现在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怎么能够让干部干满五年,我们先不对他们有更多的奢求,先干满这五年,能不能保障?用什么来保障?汪玉凯:我觉得有三点需要认真考虑。第一,首先是法律和干部选拔机制,从制度上要有对接。第二,我们对他的考核,也应该按照任期一届来考核,不要说我看你在这一年内干几件事。第三,如果说需要锻炼一些干部的话,尽量不要放到一把手的岗位上,不要放到市长这个岗位上,可以放到市长助理,可以放到副市长,因为这些不像市长影响这么大,这样,同样能达到锻炼干部的目的,不至于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观点总在一个地方不断地换市长,会影响到所属各级职能部门干部的信心,对一个地方本身也不公道,不公正。(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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