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7月7日电(记者李亚彪、徐家军)吉林省长春市7日发生一起歹徒劫持人质案件。歹徒被警方击毙,人质被歹徒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7日7时47分,在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一家饭店门前,一名青年男子将一名驾驶红色宝来轿车的青年女子劫持在车内。这名女子呼喊救命,路边群众听见后报警。
接到报警后,吉林省公安厅有关领导及长春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田中林等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指挥部,现场指挥解救人质工作。指挥部调集了刑警、巡警、交警等100余名民警,设立警戒线,疏导围观群众,进行解救。
一开始,指挥部决定,为保证人质安全,全力做好劝阻工作,不准开枪。吉林省公安厅及长春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近距离接近犯罪分子,轮番进行劝阻、对话,长达两个多小时。警方曾试图满足歹徒索取钱财要求,并将其索要的10万元人民币现金送至现场。此外,警方还向歹徒提出,选择女民警替换人质驾车离开现场。但这些劝说均未奏效。
在做了大量说服工作后,歹徒仍没有悔改之意,并且越来越暴躁,扬言要与人质同归于尽,一命顶一命。指挥部决定,在保证人质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最佳时机,可以当场击毙歹徒。随后,警方仍给这名歹徒以悔改的机会,坚持做工作,但人质已被歹徒割伤,生命受到严重威胁。10时34分,民警发现歹徒用刀刺向人质颈部时,果断开枪将歹徒击毙。但人质颈动脉和气管已被歹徒割断,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在现场参加解救人质工作的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说,目前警方已查明,犯罪分子叫陈浩然,今年23岁,是吉林省洮南市桃府乡永盛村人。7日上午,人质在去幼儿园送完孩子后驾驶轿车刚要离开时,被陈浩然发现并闯入车内劫持。
唐庆华说,犯罪分子主要目的是索要钱财,并在此前为实施犯罪做好了准备。在被击毙歹徒的身上,除刀具外,警方还发现了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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