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齐宇强枫昭)省人大《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中岳的带领下,于7月5日至8日,对咸阳市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检查。分别视察了渭河发电厂除尘设备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情况;咸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沣河、太平河、新河,秦宏、胡家等造纸厂等排放污水治理情况;兴化和兴包秦岭公司115厂和514厂的治污设施情况;及武功漆水河和东方纸业集团的停产治理情况。
实地检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听取了咸阳市对口部门领导对本市、县、区贯彻执行环境治理情况的详细汇报。咸阳市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各级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建立起了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良好格局;抓严查不放松、纠违法不手软,切实严查各类污染企业和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实施四大标志性环境工程,构筑环保事业发展平台;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全民环境法制意识;实施“创模”带动,努力营造环保工作新优势;依托西咸经济一体化,加强西咸环境同治。今后的改进措施有:加大力度追查解决跨境、跨流域污染;从源头控制抓起,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要以治本为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咸阳市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不足之处给予了指正,随同专业人员对咸阳的环保事业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并进行了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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