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汤静)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受“大头娃娃事件”的影响,婴幼儿配方奶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日前正式出台并实施。根据这些标准,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营养含量指标、标签内容将一目了然。
据市质监局人士介绍,三项强制性标准包括《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婴儿配方乳粉Ⅰ》、《婴儿配方乳粉Ⅱ、Ⅲ》。由于在“大头娃娃事件”中,各地查获的劣质奶粉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营养含量不达标,如蛋白质、脂肪含量等营养成分的含量远远不能满足婴幼儿生长的需要。所以,三项强制性标准对配方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配方豆粉)及补充谷粉的各类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的限量指标作出了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另外,新标准还按照适于婴儿(0至6个月)、较大婴儿(6个月至12个月)和幼儿(12个月至36个月)三种年龄段婴儿的不同营养标准需要作了区分。而《配方Ⅰ》和《配方Ⅱ、Ⅲ》则是分别针对特定配方制定的婴儿配方乳粉标准。
此外,新标准对婴幼儿配方粉的标签也规定得更加详细。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净含量、保质期、食用方法、贮藏方法、适宜人群等。
市质监局人士称,达不到新标准的生产企业将被清理出市场,以后市民在选购婴幼儿奶粉时也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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