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7月1日转载: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被判无期后说出“肺腑之言”
2004年6月30日上午,北京秦城监狱。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的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在狱中盼到了和辩护律师田元昊的再次会见,这一刻,离他收到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不到24小时。刘方仁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走上法庭的省委书记。
忏悔
我其实是个法盲
在一审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刘方仁悔罪:“原来我作为一个省委书记,以为什么都懂,但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我才发现,我其实是个法盲。我现在非常懊悔,曾经作为一个省委书记,我却不懂法。在民主法治国家,省委书记不懂法,这是很大的问题。不懂法,就抓不到点子上,不仅不利于省委书记本人的工作,更不利于全省人民。”
“如果省委书记懂法,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对一个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将有很大好处,我自己也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回想起来,我以前当省委书记,由于不懂法,不仅一些表态不严谨,甚至有些工作上的做法也存在严重不妥。”
一个细节是,在提到为什么身居高位还要犯罪时,刘方仁说,其实有些事情他真的不知道是犯罪,“如果知道是犯罪,我不会置省委书记这个重要职务而不顾”。
“这不是刘方仁的借口,而是他灵魂深处的话。”田元昊说,“法庭严格依法审理以及围绕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作的细致工作,确实对刘方仁震动很大,这种审判对他的教育,超过任何思想说教。”
一位在法庭旁听的人士注意到,在法庭审判最后的陈述阶段,刘方仁已经顾不得“面子”和“形象”,情不自禁地号啕大哭起来。伴随着哭声,刘的眼泪淌了下来,滴在他维持面子的红色领带上。
幻想
下辈子一定学法律
据了解,刘方仁被关押期间,多次向中央写信,忏悔自己的罪行,并表示,尽管已经被“双开”,但自己对党的信念不改,如果有机会,还会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监狱方面每天给被关押人提供《人民日报》等报纸,在这里,刘方仁开始了真正的认真学习。
刘将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中央领导的讲话,特别是关于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讲话认真保存下来,仔细阅读,并做了很多记号。
“我以前看报纸,看领导人的讲话,只是把它当作官样文章在浏览,完了就完了,不会认真去想,顶多就是将其中的一些话变成自己作报告时的一些套话,但现在不同了,我认真看过之后,才真正理解了法治对于一个国家的进步有多重要。”
“这次庭审让我见识了法律的威严和价值,同时也让我真正理解到,法律不仅对治理国家非常重要,而且对一个人的思想修养有重要意义,对官员能否依法行事,对预防犯罪,都有重要作用。如果早点受到这样的教育,也许我不至于到今天的地步。田律师,如果我还有下辈子的话,我一定选择学法律,去从事法律工作。”
“这不是他的作秀演说,而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和田元昊律师的看法一样,北京一位官员深有感触地说:“每个省委书记,每个领导干部在听到这段话之后,都需要认真思考。”据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