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辽宁铁岭一个烟花爆竹厂爆炸炸死37个人的消息,我半夜没睡着,想起了国人的恶癖。
算起来,中国人的恶癖实在不少,比如女人裹脚,好好的一双脚,用布条子紧紧缠了一圈又一圈,越缠越小,最后几乎浓缩成了一个肉疙瘩,我们的祖先却美其名曰"三寸金莲"。还有男人扎辫子,好好的一个男爷们头,偏要扎个长长的辫子,天天要梳理,浪费时间也浪费力气。好在这些旧俗都没了,我们的祖先有觉悟,改掉了。不过留下的坏习惯中, 还有一个大的陋习没有扔掉,那就是春节前后放烟花爆竹的旧俗。
古人脑子简单,未知的东西比现在的人多,所以看什么都觉得神秘。为了避邪祛妖,我们的祖先就发明了爆竹,噼噼啪啪一响,不但鸡飞狗跳,连妖怪也会遁而远之。这样人们就减少了恐慌,不大害怕了,就觉得平安了。
现在呢?再放烟花爆竹图个啥呢?爆竹一响,震耳欲聋,搞得人晕头转向;碎纸各处落,脏了环境,爆炸后的烟雾毒气叫人吸到肚子里还容易生毛病。小孩玩不好,还会炸伤眼睛,打掉手指,一到年关,医院里的就有鞭炮惹出的病号。烟花爆竹还容易引出来火灾。
更要命的是,因为消费市场大,所以生产也旺盛,生产的企业越多,恶性事故的概率就越大。农村还有不少小作坊,农户自己在家里赶制。大爆炸的事故防不胜防。我们这个民族,每年让烟花爆竹夺去多少生命啊!我们可以看看世界上其他国家,有像我们这样毫无价值的死人的吗?
头几年有的城市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但是近些年烟花爆竹在个别城市又解禁了,"复辟"了,并不是好事。消灭一个陋习,需要时间。消除妇女裹脚,用了几十年。以前取消男人扎辫子,革命党人也下了很大功夫,他们操着剪子,走上街头,见扎辫子的男人就逮住一下子剪了。长辫子的男人们抱住头,死活不肯让剪,辫子掉了就痛哭流涕,以为尊严全没了。现在想来,颇荒唐,可那个时候就是这么费力气。
旧的习俗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有时就是需要一点强制力。燃放烟花爆竹这种风俗祸国殃民,应该早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对此,政府责无旁贷,应加强立法。顺应历史潮流的东西,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东西,人民会支持。第一步,我看应在城镇全面禁燃。农村也要尽快全面禁止,几年就可以解决问题。 现在有新型产品,有响声但不含炸药,可以替代,可以推广。
媒体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也应该在抛弃陋习方面多些倡导,多讲些道理。作家呀之类的文化人,更要倡导新生活、新风俗,反对旧风俗,反对有害的风俗。以前我读过一位著名作家的言论,说城市不应该禁燃,应该解禁,因为一禁就没有"年味"了,真不知道,在他眼里,"年味"是什么东西。我甚至听说一些当作家的政协委员还交了什么提案或者建议什么的,给地方政府施压要求解禁。这让我想起了古代的作家刘伶的故事。刘伶自己在屋里看书,没穿一点衣服,朋友推门进屋,惊问你怎么这样不成体统?刘伶振振有词说:我以天地为屋,以屋为裤,你钻到我的裤裆里来干什么?
刘伶自己有癖好,但他不写诗推广,也不给官府递上奏折请愿书什么的,要求天下人都光屁股读书,真是个好人。现在的作家还不如人家呢,自己喜欢噼噼啪啪的噪音,喜欢闻那二氧化硫的臭味,也就罢了,却还以为天下人都如此,以为别人也都喜欢,以公众的名义交什么狗屁提案,实在是开历史的倒车,也是大笑话。
同胞们,为了环境,为了安全,为了幸福平安,别再放烟花爆竹了! (网友:李启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