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区招生考试院获悉,为了确保2004年我区研究生招生的质量,我区各招生单位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规模,录取复试合格的统考线下的考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规模的3%。
区招生考试院还对各招生院校招收研究生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各招生院校应制定出复试的办法、程序和方法并张榜公布。为在职人员组织单独考试的院校,必须对拟录取的所有考生进行严格复试,并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各招生院校应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历考生严格加强复试,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考生对待。
对于统考(联考)分数线下考生的复试,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相对成绩名列前茅的部分考生,招生学校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统考(联考)线下考生破格复试的原则,优先考虑国家急需但又难以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只限于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源不允许破格复试。
对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达到录取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破格复试;对于报考我区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如果其总分低于260分或单科分低于32分(专业课成绩低于48分),不允许破格参加复试。在复试中,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含“小语种”听力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校自主确定,等等。(记者黄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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