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部队服役,从未到过公证处,更未就个人住房进行过抵押贷款,西安市公证处竟然根据一套假合同以我的名义办理了假公证书。”魏先生近日给本报反映。
公证书从何而来﹖
魏先生介绍说,2000年5月,他在西安市嘉汇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以按揭的形式由该公司在建行高新支行办理了贷款手续。后因还款纠纷,高新支行将他起诉到法院。令人吃惊的是,他和母亲都没到过西安市公证处,却出现了购房贷款的2000西证经字第18943号公证书。
查阅档案难上难
魏先生的母亲告诉记者,看到莫名其妙出现的公证书,她先后多次去西安市公证处,想查看当初办理公证的有关手续。但是公证处不是说领导不在,就是说正在搬家档案不好找,她甚至为拿到资料险遭殴打。
公证书是银行代办的
据魏母介绍,面对追问,在公证书上签名的公证员李春芳曾坦言这一批公证办理量比较大,是由建行高新支行代办的,她从不认识魏先生母子。
西安市公证处有关人士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办理公证时当事人首先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真实的资料,然后由公证处进行审查,由公证人员询问制作谈话笔录。当事人需签名、盖章或按手印。按照规则,绝不允许公证员以外的人代办公证。
“公证导致我败诉”
魏先生告诉记者,西安市公证处伪造的假公证书,使法院在他与房产公司,的诉讼中作出错误判断,公证不公证他和母亲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虽然多次反映交涉,问世几年的假公证书依然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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