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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就别拿农民开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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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12日03:40 来源: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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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洪洋
| 重庆梁平县、合川市交警大队大修别墅事件再起风波,记者深入采访,发现了许多违规问题(据7月11日《成都商报》)。
当初面对记者自豪地说出“交警住别墅,我们算吃螃蟹”这话的梁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石光富,今天再面对记者时完全没有当日“吃螃蟹”的豪气,态度谦和了许多,说“我们这些房子跟农村的也差不多嘛”。他甚至还说:“比起农民的楼房而言,这些为交警修建的房子在面积上还比不上农民的房子。”
合川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徐作军也持同样的说法:“我们当时的想法就是建一个交警集中居住的村,跟农民新村一样。”
我久居广东,没去过重庆的梁平县和合川市,不知道当地的农民是不是都住上了大别墅,以至于交警修建每户建筑面积是270平方米左右的欧式风格的建筑还感到“委屈”。
据我的观察,别说重庆的农村,就是在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谁要是敢在农民面前说270平方米的小洋楼比不上农民的住房,不被啐一脸的唾沫才怪呢。
记者将合川市交警大队徐大队长的说法告诉当地的农民时,农民说:“如果这是农民新村,那让他们和我们换房吧,看他们干不干!”是啊,农民愿意换房,你们呢?
退一步说,即使两地的农民都富了起来,都住上超过270平方米的大房子,难道交警就可以无视国家有关干部建集资房的相关规定———副处级干部享受的套内面积不能超过100平方米,一般职工不能超过85平方米———擅自扩大建筑面积吗?就可以在实际建房过程中再次突破登记建筑面积(有的甚至成倍超过)吗?
石队长、徐队长,我看你们就别拿农民开心了!拿农民来说事,不但没有说服力,也改变不了你们违规的事实。
我们经常教育小孩子,有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还是执法队伍),为什么面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还要一再狡辩,甚至还搬出农民来做挡箭牌呢?为了小集体的利益不惜违法乱纪,牺牲群众利益,这样的执法队伍还真让百姓信不过。
| 大河报 | 2004-07-11 00:00:00
责任编辑:郭俊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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