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4时北京城区内持续了近2个小时的暴雨确为多年干涸的城市带来了水量增加的福音,但与此同时它的负面效应显现出来,多数城区不同程度发生致灾情形,有因大雨倒塌的房屋,更有十多座立交桥下的积水超过两米,交通再一次瘫痪了。据不同媒体的报道,虽是周末,但其堵车时间平均也达到5小时之多。 面对暴雨之灾,我们有必要反思,灾害难道仅仅是突发暴雨所致吗?它暴露出了什么?能说明我们现有的城市防洪综合性应急预案有效吗?为什么在进入雨季的大雨到来之前,我们没有将重点放在应对城区道路及立交桥下面的早已知道的隐患中呢?为什么我们在制定预案时,不能按照城市最大降雨量考虑我们实际可能排水量呢?如果不可能,我们该怎样综合应对?北京多年的缺水给城市留下的负面影响是“防汛抗旱,旱为先”,是不是过多的考虑了要如何留下城市宝贵的雨水,但殊不知一场并非罕见的大雨又一次考验了北京。考验了什么呢?我们至少能得到以下一些教训和启示: 其一,7月13日正值北京“申奥”成功三周年,距召开北京2008年奥运会仅仅不足四年,北京的夏秋季极端天气状况必须研究透彻。此次大雨至少警示我们“安全奥运”的环境尚未准备到位,一场大雨就令我们再次措手不及。如果再叠加其他突发事件又该如何应对呢?为什么我们的警觉意识如此之差? 其二,北京又重演了一次2001年12月7日降雪灾害事件,那是让整个城市陷入史无前例的交通大瘫痪。事实上,近几年北京发生的突发事故、灾害不少,但往往是滞后了相当一段时间才有效应对的,这说明我们的整体应急体系是欠完备的。因为迄今,我们尚未成立全市综合减灾管理机构,面对“7·10”暴雨,积极应对的绝不能仅仅是水务局和市政管委,它们在这场事件中的作用来得太迟了,有效的对策必须是全市层面上的综合减灾应急机制; 其三,危机往往亦是破题时,愿这次暴雨带来的交通大拥堵给交通部门再来一个警示,是不是每每面对“灾害”事件,都该超前行动?是不是应格外关注节假日及上下班高峰时发生在交通上的非直接交通事件?暴雨造成了部分城市断电是事实,但并非路灯系统也坏了,为什么在能见距离仅50米左右的南城不及时启动路灯照明系统呢?路灯对暴雨、大雪、大雾“天已很暗”的路况是多么大的安全需求!为什么总没能体现出预案的作用呢? 为了让城市远离自然灾害的阴影,政府必须从“体制、机制、法制”三大支点上去关注北京城市综合减灾体系建设。在正视城市事故灾情现状的同时,探寻城市安全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事件扩大化的趋势。 □本报特约评论员金磊(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