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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河南省开始收背景音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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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13日04:07 来源: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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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著协
在豫收费
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在河南将不再是“免费午餐”。昨日,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得到证实,该协会已于7月7日向省会14家公司发出35份函:敦促其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有业内人士称,此举打响了我省背景音乐收费的第一枪,以后其他播放背景音乐的营业场所也将面临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的问题。
据了解,背景音乐的播放是指在公共场所,诸如饭店、歌舞厅、商场、餐厅等商业场所通过扬声器、录音机、CD机、电视机等设备公开再现音乐作品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当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音著协向省会14家公司发函称,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目前国内唯一一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有关规定和音乐著作权人的授权,有权以音著协的名义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将提请法律交涉。
函中显示,如果这14家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以播放背景音乐、现场表演或提供闭路电视播放等公开形式使用音乐作品,那么该协会的“有偿许可”将使这种使用音乐的行为取得合法前提。
据了解,此前音著协曾多次到郑州,委托国银律师事务所对郑州市范围内的背景音乐使用情况作了详细调查,此次发函只选择了14家有代表性的公司。记者在其提供的名单上看到,这些公司包括4家餐饮公司、6家商场(超市)和4家酒店。
国银律师事务所的刘杰中律师说,音著协的收费策略很明显,先选择有代表性的公司收费,然后再面向一般公司收费,先选择在省会城市收费,然后再向全省其他城市逐步推进。刘杰中律师说,按照惯例,这是音著协第一次对使用音乐作品的省会14家公司发函?熏敦促其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如果14家公司没反应?熏音著协还要对其再发两次函,如果仍旧没有结果,对拒绝付费的公司音著协将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背景音乐收费“因地制宜”
据了解,依据《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背景音乐的收费范围涉及10种营利性场所:夜总会(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酒吧(咖啡厅)、餐厅、宾馆、商场(超市)、航空公司、铁路部门、客运汽车公司、展览馆、电话声讯服务公司等。
10种场所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夜总会、歌舞厅(含卡拉OK歌厅)等因对音乐的使用率比较高,所以该类场所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也较高。如一家营业面积达200平方米的歌舞厅,每年就要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8760元。
商场、超市等场所收费标准按营业面积计算。1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1000至5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30元。5000平方米至1万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42元。1万至2万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54元。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以郑州某商场为例,其营业面积为4万平方米,每年就要为使用背景音乐支付10.64万元的费用。
餐厅、酒吧、咖啡厅等场所也是按营业面积计算。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5元。营业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02元。照此计算,郑州某咖啡连锁店,其营业面积为700平方米,一年下来需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5183元。
宾馆类场所则按床位收费,每个床位每月收费1.75元。比如省会一家星级酒店,有222套客房,假如一套客房有两个床位,其一年就需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9324元。此外,宾馆附属的夜总会、歌舞厅、咖啡厅、餐厅等场所则要依照相关标准另行计费。
收费步伐加快
音著协致函省会14家公司意欲收取背景音乐使用费之举,意味着背景音乐在全国收费的步伐进一步加大。
据了解,自2000年9月,国家版权局批复《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起,音著协先后在北京、上海等地同全国数百家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签订了背景音乐使用许可协议。
据音著协的网站信息,沃尔玛、家世界等大型超市及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全国连锁餐厅已解决了背景音乐付费问题;厦门、上海、云南以及西南等各大航空公司也为其飞机客舱使用背景音乐向音著协进行了定期付费。
音著协许可证部有关工作人员说,北京、天津、四川、江苏、内蒙古等地的商场、酒店中相当一部分也已与音著协签订了背景音乐使用许可协议,如北京赛特购物中心、天津家乐福、呼和浩特市维多利商厦等。截至目前,音著协已同全国各地千余家背景音乐使用者签订了许可协议。
据音著协许可证部工作人员介绍,去年,音著协在全国的17个地方办事处共收了340万元的背景音乐使用费。今年的情况又有不同,截至6月底,已有380万元背景音乐使用费入账,其中北京、上海均超过了100万元。其在全国各省会城市的背景音乐收费工作也已普遍展开,目前在四川成都,音著协已开始在餐饮业、商场、娱乐业对背景音乐实行全面收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14家三星级以上酒店也已全部按音著协的标准支付了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收费之路坎坷
背景音乐收费问题被社会各界所关注,源于音著协起诉北京长安商场。2003年10月31日,音著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被告长安商场未经许可不得在其经营场地播放该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并向音著协支付使用费及赔偿金共计22万余元,此案成为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后首例背景音乐侵权案。
据音著协网站信息,在法院主持下,音著协同意与长安商场协商解决此事,并进行了撤诉处理。音著协许可证部的工作人员说,今年5月,长安商场按音著协标准支付了背景音乐使用费。
此后,音著协及其设在各地的办事处纷纷致函未交背景音乐使用费的营利性场所,开展了大规模的背景音乐收费工作。
| 大河报 | 2004-07-13 00:00:00
责任编辑:郭俊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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