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国礼)本报6月30日报道的《“水晶酒具”原是玻璃制》一稿见报后,引起极大反响。对此,君太百货称该消费者刘艳清是恶意索赔。此说法遭到了刘先生否认,并称已经向西城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7月10日下午,君太百货行政管理部副经理曹茂国与当时的导购田爱平等约见记者。曹经理称,刘先生所买酒具为含24%PBO(氧化铅)和其他微量元素的铅晶玻璃制品,确实不是水晶材料。他们向记者出示了该酒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质检报告、价签等。导购田爱平称,6月25日刘先生来买酒具时,她已告知该酒具的成分。刘先生以“便于报销、送人体面”为借口,要求开内容为“水晶酒具”的发票。但由于不符合规范,在一层报务台、六层收银台都遭到了拒绝。最后,刘先生又以退货为要挟,迫使导购在发票上签字才开了“水晶酒具”。田爱平称,由于原包装部分破损,所以刘先生要求换个“有档次些的”。而此酒具的质检报告等,涉及到商业机密,所以当时未出示给刘先生。
“我们没有想到他又回来索赔”,曹副经理称,刘先生显然是有备而来,恶意诱导然后敲诈。君太称他们有证据表明,此前刘先生曾经在“当代”也做过类似的事,并索赔成功,“他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消费者。”君太表示,如果导购当时不是太想做这笔生意,也许就不会上当,“以后我们要求服务人员一定要按规定办事”。
曹副经理称,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愿意和刘先生法庭上见。
君太的说法遭到了刘先生的断然否认,“他们纯属瞎说,既然这样说,拿出证据来呀。”刘先生说,他已经于7月5日向西城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一切在法庭上自有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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