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得很容易得到满足,比如,我们才刚刚向官员问责,才刚刚处分几个官员,有人就说是已经掀起“问责风暴”了。其实,你只要看一看我们问责的现状和范围,你就会感到,一年多的问责终究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起点而已。
我这里有一个来自《瞭望新闻周刊》的资料,我国有180多位省部级正职领导干部;2700多位副省级领导干部;5万多位地市级领导干部;40多万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领导干部群体,而去年以来,也仅仅是对北京非典、密云踩踏、吉林大火、海宁火灾、开县井喷、阜阳奶粉、嘉禾拆迁等少数几个重特大事故进行了问责,如果撇开因贪污受贿被查处,仅就重特大事故而被问责的官员来说,应该是微不足道。据现有的报道来看,这几件重特大事故被问责的大小官员加起来也不会超过50人,被炒得轰轰烈烈的这大约50名官员在全国452880多位县处级以上官员中所占比例是多少呢?那些没有被问责的官员都是“三个代表”的践行者?我看不见得。7月8日《南方周末》一篇文章就有这样的说法,从近日嘉禾县原县委书记周余武的反思报道看,他们违法拆迁的“经验”竟然是从外地考察学来的,而考察地的县委书记不但没有被告倒,还得到升迁。所以,我们不要一叶障目,不要因为处理了几个官员,就说成是处理了一大批,不要因为刚刚开始问责,就惊呼中国政界正兴起“问责风暴”,可以说,所谓的“问责风暴”还远没有形成。
且不说过去这些年需要问责的事太多,就是这一年多来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和一些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也并不是都问责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矿山死人的事经常发生,有几个官员被问责;小浪底沉船至今没有责任人出现;西安彩票案导致国家诚信的丧失,以改制的名义将国有资产化为私有财产,内外勾结导致银行被骗等恶性事件,我们还没有看到有那些官员被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中的责任追究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2004年3月1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报告中说,2003年“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728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7人”,按这个数字,每天就有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查处。今年呢?我们又查处了多少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但是我们追究过那些伪“伯乐”选拔任用这些腐败分子的责任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腐败较之于其他腐败危害更甚,或许正是因为用错了人,才导致一系列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对官员问责还刚刚开始,我们既要看到其积极的意义,又要看到问责仅仅是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制度,要使问责制度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现在的问责也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问责,什么时候咱老百姓也能对领导干部问责呢?也许到了那个时候,问责才会形成制度,官员才会真正成为人民大众的“公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