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7月15日电(记者董振国)为鼓励农民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山东省在部分县市的农村开展试点,向计划生育农户发放奖励扶助资金。目前,全省已有一万多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开始领取“计生奖金”。
据了解,山东省既是一个人口大省,又是一个农业大省,计划生育工作动手早、抓得好,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多。据初步统计,到2003年底,全省一孩家庭达到969.8万户,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680多万户,农村领证家庭373.7万户,全省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的约有25万人。
山东省奖励扶助的对象必须符合一些基本条件,如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年满60周岁,在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等。符合条件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发放的奖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
山东省首批试点在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泰安等市的七个县展开,经过核查,已有10512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开始领取奖励金。山东省规定,奖励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纳入专项资金预算,奖励金不得由乡镇承担,鼓励非试点地区自行安排资金进行试点。
为规范资金管理,山东省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名义借发奖金之际,抵扣计划生育其它经费或搭车收费,国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个人档案信息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冒领的个人,将取消其享受资格,责令退还资金,上缴奖励扶助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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