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兰花失窃案,犯罪嫌疑人范厚刚因涉嫌盗窃35盆总价逾40万元的名贵兰花出庭受审。记者在庭审中获悉,2004年1月17日,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兰花爱好者王某某有事外出,返家后发现花房锁被破坏,房内35盆总价值逾40万元的名贵兰花不翼而飞。
案发后,由于没有线索,案件始终没有进展。一个意外的信息为案件带来转机。今年2月,贵州仁怀市一位姓范的兰花爱好者应邀参加四川省什邡市兰花展期间,在一名四川兰友家里发现了一株稀有的矮种春兰,很像自己卖给贵阳花溪兰友王某某家的那株兰花。经过仔细辨别,他肯定了自己的猜疑。于是,他立即打电话与王某某联系,才知道王家已被盗兰花35盆,其中包括这株珍品。王某某随即将这一信息报告警方。
贵阳警方闻讯立即赶赴四川,对这起罕见的兰花失窃案展开调查。经过顺藤摸瓜,最后得知这株兰花是贵州清镇市人范厚刚为还他人1.8万欠款,以花抵债的。4月下旬,警方将范厚刚刑拘。范厚刚在向警方的供述中,承认当时因为做生意上当受骗资金周转不灵、所以盗窃兰花并逃到什邡市的事实。被盗兰花除一盆外,其余34盆被追回,价值4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范厚刚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范厚刚推翻了以往的供述,称这些兰花是自己从市场上买的。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范厚刚的多次供述、现场勘验笔录以及多份证人证言。
法庭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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