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磊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 “缺电的城市还要亮起来吗?”在这个电力短缺的年代,一些城市关掉了夜景灯,这个问题引起了争论。有人认为,应该停掉这些面子工程;有人认为,城市照明占总用电量的比重很小,它美化了城市,不该停。
今天,建设部的网站上,公布了《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的文件。建设部有关人士说,城市照明“该亮的还是要亮,不该亮的不能乱亮”。
此前,面对媒体“关掉城市夜景灯”的呼吁,有专家担心这种舆论会影响政府决策。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顾文选研究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能源供不应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别一遇到电能紧张,马上就问罪于城市照明。
顾文选认为,广场、道路、宾馆、重要建筑物需要照明,这既能保证人们的生活安全和方便,又可延长经济活动的时间,是城市现代化发展必需的。最近有关部门对几个著名商业街调查后发现,在晚上7时30分到11时30分这一时段,商场的营业额是上午9时到晚上7时时段的2.5倍。许多专家认为,城市“亮起来”没错,关键是把握好“度”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说,目前城市亮化工程的确存在不好的倾向,有些地方不管是否节假日、是否有商业价值,都强制性规定整个沿大街建筑都要轮廓照明。很多照明是用公共资金支出,成了公共负担。有的城市竟然一个灯柱上装120个灯泡,而且是在既没行人又不是商业区的地方;有的街道晚上七八点就没有行人了,可是整夜都是亮堂堂的,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建设部此次活动的主要目标包括:纠正城市照明工作中片面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规模的不正之风。提高城市照明工作者的节能环保意识,使城市照明工作者更多地了解高效节能照明系统的益处。
建设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城市照明(包括景观照明和路灯等功能照明)的年用电量,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至5%,相当于在建三峡水力发电工程投产后的发电能力(840亿度)。因此,节约用电意义重大。
建设部的目标是,通过规范城市照明用电、推广使用节能灯具等手段,到2008年,实现城市照明节电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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