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景芳实习生丁宁)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安置不透明。7月17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上半年严重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三大领域,部分进城务工农民权益受到侵害问题。
据悉,在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三大领域中,部分进城务工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现象最为严重。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不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条件,危及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事件时有发生。
部分非公有制、中小型用人单位职工权益也受到不同程度侵害。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意解除劳动合同,侵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部分改制改组和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些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欠缴社会保险费,使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改组改制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制定职工安置方案不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征求职工的意见。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下半年,辽宁将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对劳动者和社会有关方面反映的违法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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