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厅招伴舞靓女50名,薪水优厚。”“伴舞女郎”也可以公开招聘?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
●广告:公开招聘
●舞池:公然陪侍
●检查: 涉嫌违法
舞厅“藏污纳垢”
7月12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弘浩大厦(原九洲大厦)楼下的弘浩歌舞厅,刚走进该舞厅,就看到大厅两侧的墙壁上挂着七八幅女子裸体照片。
走入大厅,此时大厅内有十多个男女,坐在一起“谈笑风声”,不时还有一些结伴而来的男女。而五六个身穿吊带裙、脸上抹着艳妆的女子站在墙角儿,随着音乐声响起,这几名女子开始在昏暗的灯光下四处寻找“男舞伴”。一位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走到一男子身旁说:“大哥跳支舞呗,保证让你开心。”随后,两人说了几句“悄悄”话,就牵着手,朝舞厅深处走去。在跳舞过程中,红衣女子与“男舞伴”的距离越贴越近,“男舞伴”的手越来越放肆……
伴舞原是“陪侍”
“你们舞厅不是在招聘吗,我的朋友让我到这来打听一下。”在该舞厅办公室,一名身穿桔黄条格衣服的男子告诉记者:“舞厅刚开业,正招聘伴舞女郎,其主要工作就是陪客人跳舞……上班时间从下午1点到晚上9点,一天30块钱,包括晚餐。如果有客人提出‘其它方面’的要求,你也可以谈。至于多少钱,那就要看你自己‘本事’了。一旦有客人找你麻烦,尽管放心,我们这有人保护你。”
从办公室出来,记者与一位看起来似乎经常来该舞厅跳舞的男子搭讪,该男子指着几名女子对记者说:“她们都是这的常客,除了陪舞以外,还做一些‘特色’服务。到了周末,这里陪舞的女子更多,能达到六七十人。”
违反规定勒令接受调查
7月13日上午8时许,记者把此事反映给沈阳市工商局皇姑分局监察二大队,刘队长表示会对此事进行严查。随后,刘队长拿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告诉记者,此事最好由公安部门配合,这样查处会更有力度。
9时30分,记者向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反映了暗访到的情况,对于记者提出的跟工商部门联合对舞厅进行检查查处的想法,贺队长说:“像弘浩舞厅公开招聘‘伴舞靓女’的行为,公安机关只能对其进行警告,但没有查处权。如果确实存在‘色情’服务,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打击的。”。
10时30分许,记者随工商执法人员来到该舞厅。舞厅里的客人明显比前一天少了许多,头天站在墙角儿的那些女子都不见了踪影。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舞厅的工作人员拿出营业执照接受检查,并告诉舞厅工作人员,招聘“伴舞靓女”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这时,舞厅一名工作人员称,马上改正,可经理没在,营业执照拿不出来。
随后,执法人员勒令舞厅工作人员将大厅两侧的裸体照片摘下,并让其经营业主第二天带着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到皇姑工商分局接受调查。
见习记者 王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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