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产孕妇“乙肝惊魂”港口医院“误诊”有理由:无先进设备,手工操作误差在所难免
一名即将生产的孕妇在做例行检查时,突然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丈夫惊恐万分,随即到一家权威医院复查,检验报告显示该孕妇身体完全正常,两次截然相反的结论前后仅仅相隔一天,然而,这一天对于孕妇和家属来说,却是度日如年。事后,前一家医院虽认可了权威医院的结论,但又否认自己有错。
惊魂一梦
孕妇被查出身携乙肝病毒
今年6月28日,已有9个月身孕的何玲(化名)特地从老家安徽来到丈夫施某在南京的暂住地,目的就是要在南京生孩子,这样,安全系数会高一点。
7月14日上午,施某陪何玲到港口医院抽血检查肝功能,下午,化验室出来的结果差点把施某吓晕,何玲的乙肝表面抗原竟呈阳性,这意味着她已感染了乙型肝炎,并且很可能会传染给新生儿。当丈夫告诉何玲这个情况后,何玲觉得自己像被当头敲了一记闷棍,腿都软了。小夫妻俩一脸悲伤地拿着化验报告单就找妇产科医生,对方称,港口医院妇产科不能再接受何玲了,要他们赶紧到南京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复查治疗。
下午4时多,小夫妻俩来到二院,何玲又被抽了一针管的血,7月15日上午,检验报告单出来了,让施某万分惊喜的是,何玲乙肝表面抗原是阴性,这说明何玲并非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患者交涉
补偿检验费的要求遭拒
一张化验单是否就能绝对认定携带乙肝病毒呢?据港口医院周院长介绍,按照南京市卫生监督有关规定,如果孕妇携带乙肝病毒,需要立即转到南京市第二医院监控生产,但其前提是检查结果的正确性。
拿到二院的复查结果后,施某随即返回了港口医院。再次让施某无言以对的是,港口医院未作任何辩驳,他们认为,既然二院说何玲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肯定相信二院。而且只要何玲愿意,还欢迎她到港口医院来生产。7月16日,施某再次与港口医院交涉,并要求该院补偿其在二院花去的197元检验费。此外,港口医院的误诊还使孕妇在一天内连抽两次血,施某希望港口医院要负起责任来,但当天他的要求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昨天施某夫妇再次到港口医院,据称对方答复,到医院检查就必须花钱,因此赔偿是不可能的,孕妇“该到哪里生就到哪里生去”。院方还说应该表扬化验的医生,因为他及时通知患者,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医院说法
“误差”是客观原因造成的
港口医院也认可二院的化验结果,那么是否就表示他们承认自己是错的呢?对施某的赔偿要求,港口医院又是怎么看的呢?7月17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该院的周院长和化验科值班人员。
周院长首先给记者介绍了一套复杂的化验程序,说明他们的操作是很认真的,但由于他们是二级医院,化验主要靠手操作,靠肉眼辨别,这在客观上容易造成误差,所以错不在他们。为了证明上一点,周院长又推理:二院是三级医院,乙肝检查仪器是全自动操作,化验结果非常精密,何玲的乙肝表面抗原化验数据是0.8,这在阴性的范围内,而达到1就是阳性了,之间仅相差0.2,所以,他们的化验员在手工操作时发生误差也在所难免,该院化验科的同志证实了周院长的说法。但记者在何玲的化验单上却看到,何玲的乙肝表面抗原并不是0.8而是0.38。何玲认为,这根本不是误差,而是明明白白的误诊。施某表示,医院说他们没错,那难道是我们错了,我们病人就该吃闷亏吗?谁来维护我们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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