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李贤芬 通讯员 曾德明)摩托车搭客赚钱将被明令禁止。广东省公安厅拟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增加“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大中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规定。这是广东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的答复中透露的。 由于摩托车骑手往往不遵守交通法规,非法搭客,经常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另外许多外来人口利用摩托车一人开车,一人配合作案,给路人造成极大危险和财物损失。因此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建议:在我省的大中城市明令禁止摩托车载人、搭客,最好能通过立法来限制摩托车载人。限制摩托车的载人、搭客后,摩托车手只能将其用作代步或者载物的工具,而不会将其作为“搭客”谋生的工具。这将大大地减少由摩托车载人引起的“飞车抢夺”和交通事故发生率。而且,人们还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理的交通工具例如地铁、公交车等,从而达到社会交通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避免交通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广东省公安厅在答复中表示:因为新交通法中明确摩托车后座可以搭乘一名乘客,故广东省人大不适宜明令禁止摩托车载人。而为了禁止摩托车非法搭客,广东省交通厅对《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修改,规定“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大中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并将该条例上报省法制办,审核后再报省人大审议。另外,广东省公安厅还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广东省地方性交通法时,应利用限制摩托车数量或禁止摩托车通行等方法来控制摩托车的数量和限制其通行范围,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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