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色列政府的旅游部打算将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之间的隔离墙建成该国一个新的旅游景点,以吸引更多游客前往以色列参观。
笔者认为,在以色列新任旅游部长的商业动机背后隐藏着诸多政治考量。因为一旦隔离墙真的与当年的东欧柏林墙一样蒙上旅游胜地的面纱,就会在整个国际社会造成一种既成事实的假象,而前不久刚刚被联合国国际法院否定的修建隔离墙的合法性问题,也被顺势得以隐藏。
事实上,关于以色列修建隔离墙一事,在去年就成为巴以双方,乃至世界各国为之争论的焦点。双方各执一词,官司一直打到联合国大会。以色列方面将已经竣工三分之一,横跨整个西岸地区的隔离墙称为“安全围墙”,认为它可以有效的防止恐怖袭击分子进入以色列。
巴勒斯坦方面,则把这一围墙称为“种族隔离墙”,认为它象征了犹太人对当地居民的歧视性统治与占领。
更为严重的是,隔离墙并非沿着1967年确定的停火线建造,而是把以色列的疆界往东拓展,它固然不会产生边界划分的法律效力,但是这种将长期保持的建筑必然会成为国际社会眼中无形的“政治疆界”。
联合国大会将对修建隔离墙的合法性进行认定的任务提交给设立在海牙的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判决固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近些年来,随着国际法治理念的逐渐形成,国际法院的意见和判决对国际法的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
7月9日,国际法院认为以色列修建隔离墙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法院的多数法官承认,对本国公民人权的珍惜和保护是一国之义务,以色列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本国老百姓受到恐怖袭击的伤害。但高举反恐大旗,却在实施中公然违反日内瓦公约,伤害被占领土公民利益的行为却是与国际法相抵触的。国际法院要求以色列停止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修建隔离墙,并赔偿因修建隔离墙的错误行为而对巴勒斯坦造成的损失。
惟一持反对意见的是美国法官托马斯·比尔根塔尔,他认为自卫权是《联合国宪章》赋予各国的权利,即使以色列在停火线以外修建隔离墙,也是出于反恐现实的需要。
咨询意见作出后,以方自然是大为光火,其司法部长更直接声称该国不会接受国际法院的司法认定。而巴方也不敢盲目乐观,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最好的结果自然是仿照当年对待实施种族隔离与歧视的南非的模式,由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以色列按照国际法院的意见拆除隔离墙,否则对之进行国际制裁。然而,巴以关系并不像当年的南非国内黑白对立的问题那么单纯,不但问题本身牵涉到历史和地缘因素,更何况在反恐问题上,巴方由于内部派系林立,在以色列的质疑之下很多问题也无法自圆其说,很难理直气壮地要求国际社会一致支持自己的请求。
目前,联合国大会针对隔离墙问题的决议的表决已经推迟,各方正围绕决议用词和所涉政治、法律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然而,面对常任理事国美国手上那张因为以色列问题而屡屡挥起的否决票,任何一方都不敢轻视。
在巴以问题的处理上,宽容、理性和依照国际法规则才是各方应秉持的态度。
否则,即使隔离墙拆除了,无形的暴力统治和种族歧视依然会横亘在加沙西岸;即使隔离墙成为旅游景点,它也不会成为确保平安的安全屏障。而如果国际社会的法律努力屡次被各国漠视,被隔离的或许就会是国际法院和其背后代表的整个国际社会对和平与规则的期盼。
何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相关报道见今日A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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