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9日电(记者刘世昕)今天大姚地震救灾资金被挤占挪用一案48名相关干部已被追究责任,挤占挪用的救灾资金正在陆续归还。
上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专程为此来北京,向国家审计署大姚地震救灾资金审计组递交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部门正在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
来自云南省楚雄州政府的消息说,本报6月28日刊发的《大姚救灾款是否被截留挪用》引起了他们的重视,他们认为,当时一些基层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审计部门发布的公告有怨气,有情绪,推卸责任,主要是对审计报告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
其后,楚雄州委书记、州长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源,并派出141个工作组、579人深入灾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已按管理权限和程序追究了48名干部的责任,其中28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被追究责任的干部中有11名处级干部。
审计组在当地审计时,恢复建设项目开工率不到40%,现已开工80%,民房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学校建设项目8月底前绝大部分可完成,确保师生能在9月开学时使用。
据介绍,审计组进点时,由于恢复建设进度缓慢,上级下拨到楚雄州的1.7亿元救灾预算资金在县级财政专户的结存余额较大,随着整改工作的深入,目前结存在灾区县财政救灾专户的资金已基本下达完毕。
楚雄州政府提交的整改报告称,楚雄州已调用州财政资金归还了审计组查出的当地占用的救灾资金。楚雄州还对灾民补助资金差距过大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调低了超标统建点未完工项目的建设标准,并将调减的资金用于提高重灾区的重灾户补助标准,重灾户建房补助比原来提高了900元。
2003年7月21日、10月16日,云南省大姚县境内连续发生里氏6.2级和6.1级两次地震,主要涉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的9个县。大姚地震发生后,云南省筹集的抗震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高达3.6亿多元。
6月25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说:“审计去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缓慢;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兴建楼堂馆所及招待费开支等。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还批准动用救灾资金4847万元,建造两个高标准的移民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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