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请问黄司长,最近一段时间,河南、湖南和河北等地接连发生瞒报事故,像6月3日发生在河北邯郸的瞒报事故,瞒报10人;湖南郴州的瞒报事故瞒报时间长达6个月左右,为什么在我们眼皮底下还能做到瞒报事故?而政府官员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对他们进行纵容或者参与。请问黄司长,目前的法规对瞒报事故有什么惩治措施?下一步有什么措施来改变这个情况?另外,请通报一下河北邯郸和湖南郴州两起事故的情况? [黄毅]:我们确实发现今年发生了多起瞒报事故的问题,局党组对此非常重视,对每次举报都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瞒报事故的问题发生比较多,主要集中在煤矿,究其原因,有三点:第一,由于煤炭市场供应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受利益的驱动,一些小煤矿发生事故之后隐瞒不报,怕报了之后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而影响它的经济效益。第二,目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量刑以及行政处罚的额度都有施之过宽的情况,因而达不到惩戒的力度。第三,在一些瞒报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些腐败现象,他们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 对于今年发生在河北邯郸和湖南郴州市的两起瞒报特大事故的问题,我们目前已经基本查清,对有关的责任人正在研究采取处理的意见,近期将会做出处理。对瞒报事故的披露,新闻媒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衷心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在这方面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谢谢。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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