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今天上午,人造美女杨媛状告“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组委会侵犯人格权案在东城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指出,被告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取消杨媛比赛资格的行为并未构成侵犯杨媛人格权,因此驳回了杨媛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人格尊严是对个人价值做出评价、并能获得他人尊重的权利,因此人格尊严是主客观评价的结合。杨媛的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害,不能仅以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还应有客观评价作为依据。根据现有证据证实,天九公司做出取消原告参赛资格的决定,应是基于对选美比赛特定要求的考虑,其并未对杨媛做整形手术的行为提出非议,不能仅以此推断天九公司有侵犯杨媛人格权的主观故意。 法院指出天九公司在通知书中所使用的“人造美女”一词,是对经过整形后女性形象的特定称谓,该称谓已为社会普遍接受,并在各类媒体上广泛使用,不足以认定其中带有歧视、侮辱的内容,或是对杨媛个人价值做出贬低评价。而且杨媛曾为整形医院做广告宣传,对公众并不隐讳其做过整形手术的事实,所以天九公司通知取消杨媛参赛资格的行为,不会导致公众对杨媛个人价值客观评价的降低。杨媛认为天九公司侵犯其人格权,理由不足。 宣判后,法官询问杨媛是否上诉,表情复杂的杨媛沉默了几秒钟,对代理律师小声说了句话。律师随即向法官表示,他们保留上诉的权利。杨媛随后对记者表示,对于判决结果,她还是不太能接受。但她表示通过这场官司,让社会进一步接受了“人造美女”这种新鲜事物,这已经达到了她诉讼的初衷。杨媛说,不排除以其他的理由继续提起诉讼的可能。此前有法律人士认为,杨媛如果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胜算要比告人格侵权大得多。 法院虽然认为天九公司不构成侵权,却也指出天九公司应承担组织工作失误、并引起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责任。法院认为,组委会在公布的报名参赛条件中,对此次比赛参赛选手是否可以整形,未提出明确的要求,致使杨媛做整形手术后报名参加了比赛。在比赛中,天九公司发现杨媛做过整形手术,认为杨媛与未整形选手同台比赛有失公平,且有误导公众之嫌,又决定取消杨媛继续参赛资格,致使杨媛认为受到损害,是导致此次纠纷的主要原因。对此,天九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在以后举办的选美活动中,将明确表示“不欢迎人造美女参赛”,同时会另外举办专门的“人造美女”大赛。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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