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邵阳讯 昨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邵阳市对姚志宏等60名被告人特大涉黑案进行终审宣判,“小红宝”姚志宏、何建彪、李志兵、周立民被判处死刑,并由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执行。姚志宏本人所犯罪名达11项之多,是邵阳市有史以来触犯罪名最多的罪犯。 60名被告人同堂获刑 在姚志宏等6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一案终审判决中,除姚志宏、何建彪、李志兵、周立民等4人被处死外,李翠珍等3名被告因罪行较轻被判处缓刑,其余53人分别被判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该团伙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有23人。 姚志宏犯有11项罪 去年9月30日,检察机关就姚志宏一案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公诉。10月22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为期13天的开庭审理,并于12月3日进行一审宣判。 一审判决后,姚志宏等36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昨日举行的二审认定:姚志宏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何建彪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8项罪,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李志兵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7项罪名,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周立民犯有故意杀人罪、逃脱罪等2项罪名,决定执行死刑。(陈旧 金轶 广军 葛琼 召平)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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