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昨天上午,“人造美女”杨媛状告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北京东城区法院认为“人造美女”是对经过整形后女性形象的特定称谓,已为社会普遍接受且被媒体广泛使用,不足以认定其带有歧视性,因此驳回了杨媛的诉讼请求。人造美女不是歧视今年5月,杨媛报名参加了北京天九伟业公司主办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此前她为参赛做了大量的准备,包括花费11万元进行面部11个项目的整容。然而决赛前,赛事组委会以其是“人造美女”为理由,取消其参赛资格。杨媛遂以组委会有歧视行为,侵害了她的一般人格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天九伟业公司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庭上,“人造美女”一词是否带有歧视性成为辩论焦点。法院认为,“人造美女”一词,是对经过整形后女性形象的特定称谓,该称谓已为社会普遍接受,并在各类媒体上广泛使用,不足以认定其中带有歧视、侮辱的内容,或是对原告个人价值做出贬低评价。此外法院还认为,被告取消原告的参赛资格是基于对选美比赛特定要求的考虑,并未对原告做整形手术的行为提出非议,不能仅以此推断被告有侵犯原告人格权的主观故意。杨媛对公众并不隐讳其做过整形手术的事实,故被告的行为也不会导致公众对杨媛个人价值客观评价。“人造美女”还将选美庭审后,杨媛代理律师称保留上诉的权利。杨媛本人称结果对她来说已不重要,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已经有人改变了对“人造美女”的看法。这个词也不会像过去那样扎眼,给人低人一等的感觉。情绪调整好后,她还准备参加选美。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