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市最大的一起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台湾毒枭肖新传、杨泰光等10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该案系公安部直接督办协调,由湖南省公安厅及郴州市公安局、宜章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联手于2002年12月侦破,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台湾毒枭肖新传、杨泰光(冒名陈清泉)、吕福营纠集台湾制毒技术人员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窜至大陆与沿海,和内地的毒犯陈锡钟、卓祖城、廖大礼等人相互勾结,并网罗廖大喜、徐亮、廖成海、陆小平及国家工作人员陈彬等人,建立一个产、供、运、销一条龙的毒品犯罪网络。该犯罪团伙先后在广东海丰鹅埠、福建厦门、湖南宜章县城南黄岑、广东深圳观澜、宜章县一六镇廖家村、宜章县新华乡雷洞、广东陆丰甲东奎湖建造冰毒加工厂,大肆进行制造、运输、贩卖冰毒的犯罪活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该犯罪团伙在广东、湖南、福建三省采取多点生产、异地加工、境外销售的诡秘作案手段,分多道工序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加工麻黄素5200公斤,制成冰毒2606.9公斤,贩卖冰毒723公斤,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安定。 法院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选择确定罪名分别进行定罪处罚。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廖大礼、林能谦、卓祖城、王忠杰、廖大喜、许胜恩8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锡钟、吕福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徐亮、廖成海、陆小平、陈彬、曾敬煌、黄再双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梁建军 廖志刚 李广军)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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