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美国《纽约时报》消息,有两名多伦多女性可能是第一批在加拿大结婚的同性伴侣,但她们现在却开始寻求也可能是加拿大第一宗的同性离婚。
这两名女性于2003年6月18日结婚,也就在安大略省法庭作出同性婚姻合法化决定的一周后。这两人已经在一起长达10年,但在5天的婚姻生活后她们就分开了。由于加拿大现有的离婚法仍然只适用于一男一女的婚姻,这两名女性正寻求改变加拿大的离婚法。根据法庭规定,这两名多伦多女性的身份被严格保密。
加拿大去年总共有超过3000对同性伴侣结婚,但加拿大离婚法并没有做出修改以反映这种同性恋婚姻的新现实。这两名女性之一的律师朱莉-汉纳福德称,这些同性恋是合法婚姻,但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她们不能离婚直到离婚法获得修改。为了离婚,这两名女性必须让安大略省高级法院的一个法官做出目前离婚法违宪的裁决。她们的离婚案将于今年9月13日开始听证。
这两名女性在保持长期的关系后突然分开,也使很多人质疑这两名女子离婚是否只是为了测试加拿大的法律。玛撒-麦卡锡是另一个女性的律师,他说她们离婚是因为像其它夫妇一样出现了分歧。这两名女性中的一个为了避免困窘刻意遮盖自己的身份,认为成为第一对离婚同性夫妻是“耻辱”。
目前在加拿大已经有4个省或地区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它们是安大略省、魁北克省、英属哥伦比亚省和育空地区。这些省或地区的法院已经裁定传统的婚姻定义违反了自由权利宪章和加拿大权力相同法案。加拿大政府也已经草拟了法案,准备将全国范围内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但首先要由加拿大最高法院决定同情婚姻是否合法。
麦卡锡称,同性婚姻离婚的事情可能会更加复杂,因为加拿大联邦政府要等最高法院就同性婚姻作出决定后才能处理同性离婚的问题。但是她表示,离婚问题在同性婚姻法律上“完全是一个技术问题”。她说:“加拿大已经有3000对同性婚姻,我们不让他们离婚是不可能的。”(章田/雅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