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22日电 记者鲍丹报道:近日,太原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式下发《太原市城市防洪排涝紧急预案》确定了保障措施,全市防洪排涝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强化防汛纪律。
《太原市城市防洪排涝紧急预案》确定了启动条件和处置程序,当发生大面积降雨,且降雨达到或超过每小时降雨20毫米时,城市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启动紧急预案。进入防汛紧急状态由市政府决定,同时通过市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紧急汛期警报,城市防洪排涝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项防洪排涝措施有序实施。
《太原市城市防洪排涝紧急预案》适用于太原市城区范围内防洪排涝和抢险救灾。预案确定防洪排涝基本原则是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控制灾害,减少损失。预案确定成立太原市城市防洪排涝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城区范围内的防洪排涝抢险工作。指挥部由分管全市防汛工作的张春根副市长担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抢险组、安全保卫和交通秩序组、防汛物资保障组、群众转移安置组和医疗救护组,并确定了各组组成单位和职责。预案确定城市防洪排涝的防御重点为:城市排退水,东、西山山洪河道,小水库、缓洪池,居民的危房、中小学校危房,小煤窑、小矿石企业,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人防工程,危险化学品仓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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