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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背上“卖淫”罪名 湖北一少女南京被拘7天(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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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23日08:35 来源: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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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8岁的湖北女孩小云(化名)在南京“港湾休闲中心”给客人“敲背”的时候,被突击检查的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警员带到派出所,称其有卖淫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7天的决定。事后,小云去医院体检,证明自己仍是处女之身,从未有过性行为。这起“处女卖淫”引起了舆论的空前关注。案情回放 大学生“嫖娼”被现捉
查办小云一案的警官叫朱顺林,是南京市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警员。一起办案的还有一名实习警员,叫谢黎光。
朱顺林在“抓获经过”中写道:“2004年1月10日下午5时许,我们进入了洗头房,上了二楼。在楼梯口右手最里面的一间按摩包间里,见到一名男子正趴在小姐的身上……”
这名男子事后查明是南京某大学一名在校学生,姓王;那名“洗头小姐”就是小云。随后,朱顺林、谢黎光把王某和小云一起带到派出所进行讯问。
按照警方的盘问笔录,小云和王某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两次性关系。最后,小云因“卖淫行为”被处以5000元罚款,拘留7天。
此事一经披露,王某被学校开除;小云远在湖北的父母伤心欲绝。妇科体检“卖淫小姐”竟是处女
1月19日下午5点多钟,小云在拘留了7天后被放出。在南京市看守所门口,表姐小青(化名)来接她。
“你跟那个男孩子到底发生了那种事情没有?”小青问表妹。“没有啊,人家还是处女。”小云的话提醒了小青:如果能证明小云是处女,不就能说明她是清白的吗?
在小云出事的9天里,小青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村子里的人现在都这样想,是我把小云从村里带到南京来的,她却跟着我做这种事情。这件事不但毁了小云,就连我也没办法再回家乡了。除非,真的能证明小云是清白的。”
2月24日,小青带着小云去了南京曙光医院。“她的处女膜确实完好无损。这孩子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听了医生的话,小青松了一口气。怒讨说法警方所为站不住脚
小青松了口气,“港湾休闲中心”的老板俞永保却愤怒了,“我从来都跟店里的人讲,绝对不允许做那种事情,就是凭手艺挣钱。我那里连避孕套这样的东西都没有,凭什么就证明有‘卖淫’行为呢?”
为了给小云讨回清白,俞永保愤然找到南京市公安局,要求对公交分局城南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行政复议。4月7日,南京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公交分局在秦淮区域内查办卖淫嫖娼案件,按属地管辖原则,应移送秦淮公安分局依法处理,其擅自处理是越权管辖。决定撤销公交分局于1月12日对小云治安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0元之决定,并责令公交分局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可是南京市公安局并没有按照我们所要求的那样,对事实本身进行认定,还小云一个清白。”小云的代理律师说,“而且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所谓的‘越权管辖’的撤销理由,我们认为是不成立的。我们要求南京市公安局寻找新的撤销理由。”
于是,小云在4月16日向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被告方南京市公安局对事实部分作出认定;要求被告变更行政复议决定,在原有决定的基础上责令公交分局为小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而采访小云的南京电视台《直播南京》栏目的记者也专门找到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妇科专家,给小云做了第二次体检,确为处女之身。
6月15日,该案开庭审理。法庭认为小云仍为处女之身的体检证明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不予认定。但办案警员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是否违规?目前,南京市检察院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当事人口述实录
7月7日,记者在南京市区南郊的一间小平房里找到小云。以下是小云的口述实录。
问:你还记得事情发生的时间吗?
答:1月10日下午4点多钟,那个客人来我们店里,说是要敲背。那天下着雪,很冷。
问:然后呢,你们就上了二楼?他有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
答:我们上了二楼,他脱了羽绒服躺在床上,我给他盖上被子,准备给他敲背。在这之前,他也来过两次,这是第三次。他说他很喜欢我,对我动手动脚,但是我没答应他。我只是给他敲背。我们什么也没发生。
问:敲背敲了多长时间?
答:大概20分钟左右,那个警察就上来了。他步子很轻,我根本没听见有人上来。二楼没有门,只是用玻璃隔出几张床的位置。他一下子就出现了。
问:你还记得他说了什么吗?
答:他骂我,骂得很难听,还打了我两巴掌。我说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他说我都看见了你还狡辩。这时候另一个警察也上来了。结果就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
问:到了派出所以后怎么样了?
答:到了派出所,警察把那个客人带进去问讯了8个小时。等到他们给我做笔录的时候,已是第二天凌晨2点多了。
问:做笔录的时候他们都问了什么?
答:他们把我叫进去之后,还是骂我,让我不要狡辩。我说我们没有发生什么,他们就打我,拽住我的头发,一个巴掌打过来,我的头就撞到墙上去了。我就站在那里哭。
问:你对他们讲了事情经过没有?
答: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我事情经过。后来那个抓我的警察出去拿了一份材料进来趴在桌子上开始写,写了一半就开始问我一些非常奇怪的问题。他问我有没有怀孕,有没有性病,笔录就做完了。然后他们又把我铐在椅子上,给了我一床被子,让我睡觉。
问:你睡了?
答:我睡不着。1月11日的早上,我问他们什么时候可以让我回家,他们说等我老板把钱送来了就可以回家了。11日下午,老板把钱送来了,后来我才知道是5000块钱。
问:然后你回家了吗?
答:没有,他们不让我走。11日下午,他们又让我签笔录。
问:你签的是什么?
答:签的是“以上笔录和我所说一模一样”。
问:你看笔录的内容了吗?
答:我没看,哪顾得上看啊,以为签完了就能回家。
问:你读书读到几年级?
答:小学六年级。
问:你就没有告诉警察你是处女?
答:我说过,那个姓朱的警官不相信,说我是狡辩,还说“我管你是不是处女,反正你都签好字了。”
问: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派出所的?
答:1月12日中午。我没有回家,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他们说上面判了我一年,他们照顾我,给我减轻处罚,改为拘留7天。据《每日新报》报道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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