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7月22日转载:发廊女民警宿舍遭“强暴” 巡警大队司机被刑拘 搜狐网7月21日转载:发廊妹巡警队遭强暴?陕西警方立案调查(组图)
■兴平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一司机涉嫌强奸发廊女,兴平市公安局局长、政委为此作出书面检查,主动请求党纪处分
■巡警大队长、教导员等4人被停职检查
■巡警大队临时聘用人员已全部被解聘
■全局开展为期一周的纪律作风大整顿
本报咸阳讯(记者 白璐 胡国庆)本报近日报道了兴平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一司机涉嫌强奸一发廊女的事件。记者昨日获悉,兴平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已向咸阳市公安局党委和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请求处分,巡警大队大队长李志刚等4人被停职检查。
被聘司机试用期内“犯案”
7月17日,兴平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的两名司机和一名协勤员将两名发廊女带回巡警队。协勤员和司机怎能执法?他们到底有没有执法权?案发当晚,怎么能让两名司机负责看管两个发廊女?咸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王水军就此答复:局里明文规定,不允许临时人员执法,非警务人员不能参与办案、从事警务工作。
记者在兴平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的一份名册上看到,吴建厂(即犯罪嫌疑人),24岁,高中文化程度,到巡警大队当司机前是名待业青年。据受害发廊女反映,此人手臂上有严重的烟头烫伤。据了解,今年5月份,该巡警大队先后招聘了30名协警员和司机,其中包括吴建厂,目前都未满3个月的试用期。巡警大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吴建厂和巡警队签的工作合同,上面注明其职责为司机,并对其职责予以明确规定:不能参与警务工作。
巡警大队长等4人停职检查
据了解,咸阳市公安局昨日上午已安排工作人员,对13个区县公安系统临时人员进行审查清理,并向兴平市公安局派了工作组,进行纪律作风整顿。同时,责令兴平市公安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昨日下午,兴平市公安局再次召开局党委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现任巡警大队大队长李志刚、教导员杨振国、副中队长裴更及副中队长边联军等4人停职检查,接受局纪委调查。对巡警大队临时聘用人员全部予以解聘。原巡警大队承担的城区防控任务,分别由东城派出所、西城分局、巡警大队承担。全局开展为期一周的纪律作风大整顿。兴平市公安局局长张波、政委苏东明也向咸阳市公安局党委和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并主动要求给予自己党纪处分。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