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吨“问题粮”流入口粮市场
●千吨陈粮实际出库近500吨●质监局咬定已告知检测结果 ●衡山县政府不认“陈化粮”一说
■核心提示
●衡阳市质量监督局对外宣称:衡山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该县的陈粮进行检测后发现,1071吨陈粮大部分为陈化粮,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送到了衡山县粮食局。
●衡山县粮食局的负责人却坚决否认收到了检验结果。与此同时,该局和衡山县政府一致认为,他们售出的近500吨粮食只有一项指标超标,属“问题粮”,但并非陈化粮。
●至此,对于通过公开竞卖售出的近500吨陈粮的真实身份,衡山县政府和质监局各执一词。
继本报昨日报道“衡阳查获千吨疑似陈化粮”后,昨日,衡山县政表示,该县库存的1071吨陈粮通过公开竞卖,实际只售出近500吨,而这500吨粮食的黄曲霉菌指标确实超标,但不能仅凭这一项就断定其为陈化粮,“说是问题粮更准确”。与此同时,在是否收到陈粮检测报告一事上,衡山县质监局粮食局各执一词。
此外,记者获悉,目前已查实的至少有200余吨“问题粮”被一些客商加工成大米流入口粮市场,有关部门正在全力追缴。
■质监部门
衡山县粮食局“明知故卖”
衡山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长杨亮昨日向记者介绍,早在4月2日,他们对衡山县粮食局所销售的粮食进行了抽样检测,4月13日检测检测报告出炉,结果表明这些粮食为陈化粮,4月20日,该所将报告送达衡山县粮食局储运股。 然而,就在检测报告出来后不久,衡山县粮食局分别于4月22日和6月11日分两次对这批粮食进行了公开竞卖。
对此,衡阳市质监局认为:衡山县政府陈粮销售领导小组和衡山县粮食局,在“明知1071吨粮食属于陈化粮的情况下,仍将其当作陈粮竞卖,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
对于这一说法,衡山县技术质量监督局纪检组长王光文昨日也向记者证实,检测报告一出来,他们就于4月20日将报告送达了县粮食局储运股股长李新寿手里,当时李还在回执上签了字。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该批粮食却在两天后被公开竞卖了。
■粮食部门
粮食局领导不知检测结果
那么,衡山县粮食局究竟有没有收到检测报告?该局的主要领导又是否知晓该检测结果呢?昨日,记者就此多次来到衡山县粮食局求证,但一直未见到相关责任人。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键人物李新寿已前往广西追粮去了,局长的手机则刚刚丢掉,记者随后拨打二人的手机,均被告知“无法接通”。记者向该县主管粮食工
作的副县长、衡山县陈粮销售小组常务副组长李祁请求帮助联系粮食局局长时被高知,对方丢了手机,他也无法联系上。
不过,据衡阳市质监局稽查队所向记者出示的一份材料表明:李新寿、杨亮先后多次将粮检结果报告了县粮食局领导及李祁。
随后,记者采访了衡山县县长罗东海。罗东海告诉记者,当时质监部门送给粮食部门的检测报告并没有送到粮食局主要领导手中,而只是送给了粮食部门一工作人员,而县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相关领导也毫不知情。
■售粮小组
不知情导致“问题粮”出库
据李祁介绍,2003年,小组两次安排衡山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6处陈粮抽样送检,该所所长杨亮没有将监测结果和检验鉴定书报告该县陈粮销售领导小组,更没有向小组组长凌训龙和他汇报。因此,在不知检测结果的情况下,小组才将1071吨粮食纳入了陈粮销售计划,并最终导致近500吨问题粮出库。
李祁同时告诉记者,他是在7月14日衡阳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来衡山县调查时,才见到检验报告和结果的。至于衡阳市质监局稽查队所关于“李新寿、杨亮同志也先后多次将结果报告了县粮食局领导及李祁”一说,经当事人当面对质,并非事实。这一说法得到了罗东海的证实,罗东海说,在4月22日晚衡山县政府的相关会议上,经过对质核实,县陈粮销售领导小组确实没有得到汇报,更不知陈粮检测结果,而“先后多次将结果报告了县粮食局领导及李祁”一说只是笔误。
■县长自辩
一项超标不等于陈化粮
对于衡阳市质监局将衡山县的“1071吨粮食”鉴定为“陈化粮”一事,罗东海显表示质疑:“根据质监部门的检测报告,只是这些陈粮的黄曲霉菌指标确实超标,但不能就因为这一指标超标,就将其定性为陈化粮。这就好比判断一个人是否患有肝炎时,不能只凭转氨酶偏高这一项指标是一样的道理。”
罗东海告诉记者,此次销售陈粮是县政府的一项专项工作,此前,县里专门成立了陈粮销售小组,由县委常委和常务副县长分别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并将县质量监督局、公商局、农发行等10个相关部门列为成员单位。
“政府故意将陈化粮冒充陈粮出卖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罗东海告诉记者,其实在市场上,陈化粮与陈粮每吨的价差不过百元,而按照政策,处理陈化粮省里是要进行相应补贴的,相比起来,无论是作陈粮处理还是作陈化粮处理,粮食局是占不到便宜的。“因此,在主观上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将陈化粮冒充陈粮卖。”
■衡山政府
一定要严查相关责任人
“总之,检测结果没有汇报上来是造成问题粮食流入市场的关键原因,至于为什么没有汇报上来,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一旦查清相关事实后,将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罗东海最后说,第一批问题粮从4月份流入市场至今,长达三个月之久,而按照质监部门的说法,检测结果同样已出来有三个月时间,为什么到现在才发现问题,期间肯定存在工作工作人员失职等问题,这些一定要调查清楚。
■补救措施
全力追查500吨“问题粮”
据了解,竞卖工作结束后,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称陈粮销售小组售出的1071吨陈粮有问题,引起该县高度重视,迅速责令质监部门和粮食部门派人上门处理已销售的近500吨陈粮,坚决杜绝作为口粮流向市场,并封存了余下的陈粮。
当记者问及具体的处理办法时,罗海东称,其实就是告知对方,这些“陈粮”不能作为口粮,对方如果不予理会,就坚决收回。据了解,目前流出的近500吨“问题粮”主要集中在广西全州、衡东和衡山本地,21日上午,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队长万新华,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杨亮及该县粮食局储运股股长李新寿已赶往广西,处理“问题粮”。文/新报首席记者 颜家文 图/新报记者 谢东阳 摄
■相关连接
陈粮不是陈化粮
陈粮、陈化粮是不同的。人们通常把当年收获的粮食叫做新粮,把储存一年以上的粮食叫做陈粮。陈粮除口感有所下降外,其他品质指标与新粮差不多。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如果储存品质指标尚未达到陈化标准的,仍视为正常粮食。有些耐储粮种的陈粮品质比新粮还好,比如说储存2至3年的陈小麦,经过后熟作用,其品质指标远远优于新小麦。因此,陈粮加工的成品粮是完全可以放心食用的。粮食陈化是一种自然现象,主要表现在食用品质下降,严重陈化时食味明显变差,酸度明显增加。陈化粮一般储存时间为5年以上,已经严重变质。陈化粮中的黄曲霉菌代谢会产生黄曲霉素,而黄曲霉素是一种剧毒物质。黄曲霉素不但毒性是氰化钾的10倍,砒霜的68倍,而且有很强的致癌性,国家已明令禁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只允许作为饲料。
另外,社会广为流传的“毒大米”,并不是一个准确的学术界定。相对而言,是指黄曲霉毒素或农药超标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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