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辽宁各城市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与此同时,人们要求对“特权车”(辽0号牌、警用车辆)进行整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昨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年底,对全省各级公安、政法等部门0牌和警用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处罚力度之大将是辽宁公安史上罕见的。整治“特权车”呼声日高
辽宁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督察长白月先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以来,沈阳等城市在辽宁率先实施了该法,交警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广大市民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但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所谓“特权车”却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按规定行驶,闯红灯、不系安全带、乱鸣警报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个别人甚至拒绝服从值勤交警的管理。广大市民无法接受这种“特权”,对“特权车”进行整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驾驶公安车辆要考试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教育全体民警和职工,学习、贯彻和执行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对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一次以该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考试,考试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公安车辆。明确规定“五不准”
省公安厅明确指出了以下“五不准”:不准在非公务情况下,将警车停放在酒店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不准违反规定安装和使用警灯、警报器;各级公安机关正式民警和在编职工开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所开车型必须与驾驶证车型相符;不准以警察身份拒绝交警、督察等检查人员的检查、纠正和处罚;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不准把带有公安特征的铭牌或标识摆放在挡风玻璃处。主任记者 赵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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