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关贪官“迷信”的话题很是引人关注。比如《中国青年报》7月21日报道说,最近“出事”的湖南娄底市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罗子光“迷信”数字,他的前任的“坐骑”的车牌号码最后两位数是“17”,他很“迷信”,于是就强行霸占了单位里尾数为“66”的车牌号码。
应该说,很多贪官都有一些个人“癖好”,对于贪官的如上言行,且不能以迷信视之。
对于迷信活动的本质,是人们在对自身命运感到无奈时的一种心理要求。贪官的如上举动,有多少人会相信是贪官对自身命运的“无奈”?对罗子光而言,不过是借“迷信”的隐身衣强行占有公家财物,行变相贪污之实罢了。对一般公众而言,想必谁也容不得贪污,但如果说到某人有些迷信,可能心里就放松了警惕。所以,贪官以自己迷信为借口占有公家财物,不过是向公众施以迷信的迷雾罢了。
另一个被认为是“迷信”的贪官丛福奎,当别人送钱给他时,他总是不要,他要人把钱作为善款捐给女大师,人们说到他时,都认为他这个人很“迷信”。人们后来才知道的一点是,这个“迷信”的贪官又通过“女大师”再把“善款”弄到自己手里去了,活脱脱的“洗钱”行为。
真正迷信的人,想必反而不会贪污。因为迷信的人大多相信因果报应,他们相信,昧着良心去占有钱财,必然会遭到上天的报应。试问,贪官们有几个是相信报应的?有几个对报应心存哪怕丁点儿的畏惧?
贪官们其实对自己贪恋钱财的后果非常清醒,所以才会想到以“迷信”的方式来实施占有。但是,违法的本质又使得他们做贼心虚,精神常常处于紧张状态,不敢向人表露心迹,于是又处于一种极度的孤独状态中。此时,在家里或办公室里摆上点神像供上,一方面可以求得一点“不要出事”的心理安慰,另一方面还可以以更明显的姿态显示自己的“迷信”,再次对社会民众起到烟雾作用。
现实告诉我们,一个好端端的干部不可能迷信,实际上,真正迷信的人也难以坐上官位宝座。很多贪官也是后来才“迷信”起来的。对于那些官职越来越大,竟也变得“迷信”起来的官们,我们的社会民众尤其是纪检机关,切不可等闲视之,这可能是贪官变质的另一个信号。(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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