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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场]贩运大宗毒品 两美女初审一死一无期(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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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25日10:49 来源:四川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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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贩毒女走上不归路
7月23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嫌运输海洛因达40多公斤的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该案四被告中两名年轻貌美的被告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李华和浙江杭州市人陈彤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两名男性被告人潘智刚、蔺志锋也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法庭宣判后,除陈彤表示自己不提出上诉外,其他三人均当庭表示提出上诉。
据悉,2003年8月,李华在成都通过以他人名字登记住房、购置联系电话卡等方式,与陈彤、潘智刚、蔺志锋共谋接收毒品。当月11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杨某从当地将22万元汇入李华和陈彤共同持有的建行储蓄卡。李、陈两人在成都取出该款后,由李华将20万元交给潘、蔺两人。后潘、蔺携带该款到成都五桂桥附近一房屋内,将此款作为运输费用交给另外两名男性贩毒人员,并从对方手中接过了装有共计61块、净重达43172克海洛因的两个蓝色旅行箱。
随后,潘、蔺两人各拿着一个旅行箱乘出租车前往成都市内约定地点与李、陈会合。汇合后,四人分乘两辆出租车离开。途中潘、蔺两人分别将旅行箱交给李、陈后下车离去。不久后,陈彤乘坐的出租车在成都草市街路口被公安人员挡获,当场收缴出装有38块海洛因的旅行箱一个。随即,公安机关又带着挡获的陈彤在其与李的合租房内将李华抓获,当场从房内收缴出用于零包贩卖的海洛因185克和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后又从长宏佳肴餐厅内收缴到李华存放于10号餐桌下、装有23块海洛因的旅行箱一个。
同日,潘、蔺两人也分别在成都市内被警方挡获。8月13日,警方从李、陈租住的房间内分别收缴出海洛因6.5克和毒品添加剂15公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华等四人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其中,李华和陈彤还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法庭认为,陈彤在被挡获后,因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同案被告人李华,属重大立功表现,因此法庭依法减轻了对陈彤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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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鑫 程兴周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苏俊(来源: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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