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 自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本月1日首次在伊拉克特别法庭出庭,并受到7项反人类罪指控以来,有关其审判情况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此间《中国青年报》26日刊登了该报记者对正在安曼的约旦著名律师、萨达姆国际律师团首席辩护律师穆罕默德·拉什丹进行的电话采访。现将对话主要内容摘发如下:
记者(以下简称“记”):请您介绍一下现有的国际律师团基本情况。他们是如何被挑选出来的?由不同国籍的律师组成国际律师团来为一位被推翻的政府首脑作辩护,这是不是第一次?
拉什丹(以下简称“拉”):志愿为萨达姆总统作辩护的律师,大约有1500名,他们来自一些阿拉伯国家以及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其中不少是阿拉伯律师联合会的成员。此外,还有一些志愿者协助律师团工作。现在,我们每天仍接到许多希望加入律师团的电话申请。阿拉伯律师组成律师团参加诉讼,已经有很多次了。
记:您和国际律师团是否受到了伊拉克武装人员或政府官员的威胁?
拉:是的,这些威胁电话曾直接打到我的办公室。但是,无论打电话的人声称是伊拉克司法部长还是国防部长,事实是,确实有人对我们威胁说:如果律师团前往伊拉克为萨达姆总统辩护,将遭到“斩首”。实际上,这种威胁已经不仅仅是针对律师团了,它是向司法正义挑战,向公民获得辩护的正当权利挑战。
记:国际律师团是否已获得伊拉克有关当局的允许,进入伊拉克参加辩护活动?
拉:首先,国际律师团拥有萨达姆总统夫人萨吉达女士的委托书,她授权我们处理萨达姆总统的辩护事务;其次,伊拉克律师协会已同意我们参加辩护;第三,只要是阿拉伯律师联合会的成员,任何一名律师均可在所有阿拉伯国家的法院出庭。因此,我们出庭为萨达姆总统辩护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关键是美军方面的态度。去年12月14日,我们曾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向美军提出会见当事人的申请,但至今没有答复。这是违反国际法和人权准则的行为。
记:萨达姆认为审判他的特别法庭是非法的,您对此持什么观点?
拉:当萨达姆总统说特别法庭是非法的时候,他的意思是,根据国际法,联军入侵伊拉克是犯罪行为,因此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都是非法的。我们曾要求美国提供进攻伊拉克的法律依据,现在已经很清楚了,美国国会的报告已经承认伊拉克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此,美国无权入侵伊拉克。而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关于联合国决议的规定,美国发起军事行动并未获得联合国的批准或者授权。
现在,伊拉克临时政府总理总揽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权力,他修改了伊拉克宪法等基本法律,还废止了一些法律。所以,他既可以设立特别法庭,又可以任命特别法庭的法官,这显然是违反国际法的。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被占领国临时当局和占领军都不得修改该国原有法律。从这个意义来说,这样的特别法庭当然是非法的。
记:您认为审判应依据何种法律进行?是萨达姆自己签署通过的伊拉克原有法律、美国法律还是国际法?
拉:特别法庭不能根据美国或其他联军国家的法律进行审判,因为国际法规定,占领军不得破坏被占领国的法律秩序。因此,他们无权以任何方式起诉萨达姆总统。
记:目前,律师团的准备工作做得如何?
拉:我们坚持认为,尽管特别法庭是非法的,但我们仍要出庭辩护,因为我们要向世界证明,整个审判程序都是非法的。我们还要告诉人们,美国政府才应该是真正的被告。因为在第一次海湾战争期间,老布什让他的军队在伊拉克南部使用了贫铀弹;在这次战争中,小布什又命令军队在机场的战斗中使用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美英联军的围困还导致了150万伊拉克人的死亡。而所谓的“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现在已被证明为是谎言了。
目前,我们正在准备证据,一旦获得联军允许,我们就立即进入伊拉克开始工作。所有尊重法律的有识之士都表示,在司法调查开始前,当事人有权会见他的律师。
我们认为,美军对萨达姆总统的逮捕不得超过7个月,也无权扣留他的声明,更不能凭借所谓“50吨重的证据”,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对萨达姆总统进行审判。
记:在特别法庭上,律师团将为萨达姆作无罪辩护,还是仅仅请求特别法庭对他从轻发落?
拉:律师团将在法庭上证明美国的所有谎言,如果他们真敢出庭的话,美国和英国的所有罪行将被揭露在全世界面前。他们才是真正的战争犯。
记:您认为萨达姆会被判处死刑吗?
拉:伊拉克宪法原来规定总统享有刑事豁免权,但占领军当局和伊拉克临时政府已经修改了这一法律规定,并且恢复了死刑制度。为了杀一个人而修改法律和恢复死刑,这种荒谬的行为当然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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