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经淼 王巍)昨日记者获悉,日本德岛简易法院(基层法院)近日下达判决,认为中国赴日本打工的小婕等人所在公司老板触犯日本轻犯罪法,对这名日本老板处以9000日元的罚款。
目前,该名日本老板已经如数交纳了罚金。
据公布以上消息的日本共同社报道,德岛区检察院就德岛市园艺公司中国进修生宿舍内被安装监视摄像头,涉嫌违反《轻犯罪法》(窥视)罪名对该公司老板(64岁)实施了简易起诉。起诉书指出,该社长于5月2日上午8时前后使用装在食堂的小型摄像头,并通过附近宿舍值班室内的电视机窥视食堂内的情况。
5月上旬,居住在宿舍内的女留学生发现了食堂内的摄像机。虽然社长对其行为作出了“为防止(进修生)失踪和吵架”的解释,但留学生方面对此则持相反观点,表示:“曾经在食堂角落里换衣服”。此案被称为“偷窥”事件为中国媒体所报道。
7月22日,德岛简易法院(基层法院)下达了判决,处以9000日元的罚款。该老板现已缴纳了该数额的罚金,并表示服判。
昨日晚,记者与已回到沈阳的小婕及小婕家人取得联系,他们表示对日本老板被判决的事情还不知情。
中国驻日本大阪总领事馆的一名领事告诉记者,他们对此事尚不知情。但9000日元的罚款与最初总领事馆方面依照日本国法律进行估计的数额基本相符。
新闻背景:
5月9日,家住沈阳新民市的小婕(化名)等9名女孩在其打工的日本德岛一家园艺公司更衣室发现摄像头,遂立即报警并停止工作。
5月12日,本报国内第一个报道此事,并积极与中国外交部联系。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随后责成我驻日本大阪总领事馆领事前往德岛与日本警方严正交涉。
5月28日,日本警方正式将此案交送日本检察院,日本警方同时建议应对其以涉嫌轻犯罪名义提起公诉。
5月29日,本报记者得到中国商务部新闻处回复,中国商务部已责令辽宁省外经贸部门立即调查并处理此事。
6月3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表示,这是一起严重侵犯我研修生人身权益的事件,要求日本警方公正处理。
6月4日,由辽宁省外经贸部门及外派公司组成的5人协商小组赶赴德岛,为几名女孩各争取到了精神赔偿金。
在此过程中,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香港凤凰卫视及日本国朝日新闻、共同社、《关西华文时报》等中外各大媒体转载过本报报道或参与过此事件的报道。
6月7日,小婕等5名女孩终于登上日本大阪飞往中国沈阳的飞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