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法院昨公布3宗特大集资诈骗案警示投资者
本报讯 (记者 黄珊 通讯员 许琛) 投资养殖西班牙蜜蜂,投资养殖虾蟹,投资办学,统统可以获取高额利润!没错,但千万别遇上骗子!投资方案越有利好、越是诱惑,往往越有问题。474名广州老人卷入受骗的“养殖西班牙蜂”集资诈骗案就是如此。骗子只租用了一个蜂场,许以老人们一些礼品、免费参观等小利,就轻易骗走了老人们1709万元!昨日,天河法院向媒体公布了3宗集资诈骗案,以警投资者。
1 养蜂获高利骗倒474老人
2001年8月20日,方×强、方×朝(均另处理)等人经工商登记,成立了广东宏星科贸有限公司(下称宏星公司),之后招揽刘×健、李×华等任副总经理,网罗了邓×强、李×芳等为经理,任用唐×强、方×慧、方×等为员工或财务人员。
2001年10月,该公司租下增城某蜂场,购买了100多只蜂箱。该公司与养蜂人约定,每周该公司带客人到蜂场参观之前,要为他们插好宏星公司的旗帜。随后,该公司开始在公园、广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地方发宣传单张、挨家挨户往市民家打电话,以办理“爱心卡”为名,目标直指对“养生保健、投资赢利”感兴趣的老年人。老人们被吸引到该公司后,宏星公司即发给他们小礼品,带他们前往养蜂场参观,品尝蜂蜜,并鼓吹说,投资委托养殖一种“经国家卫生部批准无毒无害人工饲养的高产蜂种意大利蜂”,即可获取高额回报(每组蜂种价格由3600~4800元不等,每月每组可得130~300元不等的回报)。
会计鉴定报告显示,至2002年12月宏星公司关闭时止,该公司共对外签订了《委托养蜂收购合同》498份,骗取了474名老人的投资款共2249.9万元,除曾向老人们返还回报款540.7万元,该公司共卷走投资款1709.2万元。
2002年底,该公司突然人去楼空,几百名被骗老人少则几千、多则数十万。天河法院审理这桩特大集资诈骗案认为,刘×健等7人利用他人的营利心态,游说社会不特定的老年人参与投资并签订虚假合同,吸收资金后逃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7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日前,刘×健等7人分别被天河法院判处3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至10万元罚金。
2 游说投资养虾卷走281万
2002年9月,经杨×娟、谭×辉(均另案处理)等人指使和授意,魏×雄化名“陈庆全”登记注册,在广州市珠江新城某大厦租场地成立了广州市朋隆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隆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肖×波则化名成“刘仁贵”,出任该公司执行总经理。
接着,该公司以投资合作养殖虾、蟹互惠互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游说群众投资。一组投资额为4800~5200元,投资4个月的每月可得到40元水产品回报,投资8个月回报100元,投资12个月回报130元,1年返还本金。就这样,该公司作案3个月,吸收了100多名群众投资款281.9万余元,仅回报了5万多元。
该案经天河法院审理,肖×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魏×雄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3 投资办学获高利骗38万
“广州市智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刘铸、杨洁(均另案处理)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注册成立。2003年5月至8月28日间,黎×美、熊×奇分别在该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及业务经理。
比起养蜂、养虾,该公司骗术显得颇具“新意”。该公司致电陌生市民,称智授公司主办教育投资,与广州市南×英文学校、正×职业技术学校甚至颇有名望的郭兰英艺术学校都有关系。现该公司投资办学资金不足,如市民参与投资“教育基金”,1年后能拿回本金,且投资期间第一季度可获本金5%的利息,以后每季度以2个百分点递增,到第八季度利息可达本金的23%!为打消市民疑虑,他们带领市民前往上述几家学校参观,谎称与这些民办学校都有联营。
这样,该公司共骗得21名市民人民币38.3万余元。该案经天河法院审理,判处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熊则获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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