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杨)教育部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意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的意见》昨天公布,从今年开始,大中城市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既可以打破区域界限,试行跨省市招生,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村和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力争使今年招生总数突破600万人。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认真研究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2004至2007年分年度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大中城市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还将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奖贷学金、发放教育券、减免学费以及鼓励社会资助等措施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从而吸引农村和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提高高中阶段的教育入学率。
在招生方面,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提前招生、推荐入学、注册入学、自主招生、集中录取、多次录取、春秋两季招生等制度和办法,特别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在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方面,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定单式”培养,为毕业生广泛收集、准确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建立并实行招生和就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通过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