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南方周末29日消息举报李信的李玉春在北京被山东临邑警方带走之后,其家人仅收到临邑县公安局出具的一张日期为6月23日的《刑事拘留证》,之后再没有收到过有关部门出具的任何书面证明。而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当时一位40多岁的山东公安称,将其拘留的理由是“李玉春涉嫌包庇罪,因为她为她弟弟打官司提供资助”。
7月16日,山东省公安厅和临邑县公安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到李玉春的母亲家看望老人,并为李玉春带去口信:第一问母亲身体是否还好;第二了解弟弟李登峰在一审判处死缓后,是否已经提起上诉。
李玉春的姐姐李玉芬告诉记者,由于母亲太过悲伤,以至于一见到人就哭,都没来得及问李玉春的下落。但省里的人说,把妹妹接走一是对她进行保护,二是配合调查李信的问题。
知情人士据此认为,李玉春目前应该在山东省公安厅。记者与山东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联系,但对方称对李玉春的情况“一概不知”。
7月19日,李玉芬曾经给德州市看守所所长打了一个电话,对方告诉他,李玉春已经在7月6日被带离了看守所。
消息人士认为,李玉春6月22日被临邑警方“拘留”时,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还没被“双规”。但随着李信6月24日被山东省纪委“双规”,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将李玉春从看守所接走,实际上是省有关部门展开对李信调查行动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