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东洲 实习生郭鹏
要想继续上岗,就要给单位“带资”,这是宁晋县广播电视局(下简称“广电局”)实行的“带资”上岗制度,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尽管“带资”上岗人员表面平静地继续上班,但他们难以接受的是,给单位的“带资”不知什么时候能够还回来,因为在“交纳凭证”中没有还款日期!
“带资”费退休前还
2002年底,宁晋县广电局在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出台了一项措施,规定合同工、临时工等非在编人员,如果想要继续留在局里工作,就必须给广电局“带资”,数额按照参加工作年限计算1—2万元不等。如不“带资”,则必须离开广电局。
当时,除在编的正式职工28人外,广电局还有职工177人,最后共有135人参加了这次“带资”活动,实际“带资”190万元。交款后,这些职工都得到了一张事先印好的“带资款交纳凭证”(见附图)。曾有个别职工询问局长,被告知退休前一定退还。
几位广电局职工告诉记者,两万元对他们来讲不是一笔小数目,许多人都是求亲告友才借来的,“带资”上岗之后,他们的月工资只有400元,即使不吃不喝也得挣两年多才能挣回来。职工们说:“我们现在是在挣自己的钱!”
举报人和职工都还提到了一个情况,职工们“带资”之后,中层以上干部也进行了“集资”,但都已还清并支付了利息。
“带资”是“自救”措施
这项措施的制定者、时任局长现任广电局党组书记并主持工作的李振彦则解释说,2002年8月他就任局长时是“受命于危难之中”,因为当时广电局“人员多、债务大、设备老、质量差”,背着700多万的债务,银行不给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局党组经过研究制定了“带资”上岗的方案。这次“带资”共计190万元,首先偿还了1996年的职工集资款90多万元,之后县政府支持了65万元,领导班子成员又筹了44万元,更换了设备,改变了广电局不景气的状况。
李振彦承认,领导班子成员的筹款44万元已于今年2月前还清,并按月息2分支付了利息。
李书记告诉记者,当初职工“带资”的办法是“保本不计息”,但同时也规定了几种退回本金的情况:一是转为在编人员时,二是调离广电局时,三是职工家中出现意外事件导致生活困难时,四是广电局经济状况好转时。如果不属于这四种情况,则只能等到退休前才能退回本金。
不想让人“牵鼻子”
李振彦表示,在“带资”这个问题上,他相信三五年内有能力还清“带资”,但他“不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不会自己给自己施加压力而明确规定还款日期。
对于李振彦的这种说法,广电局的职工们表示不满意,他们最担心的是,如果现在不能规定还款的日期,现任领导班子退休后,继任者认不认这笔账?会不会积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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