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2日电(记者徐波)2003年贵州省审计机关审计2356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资金高达25.21亿元。
贵州省审计厅1日代表省人民政府向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了《关于2003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审计主要围绕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情况、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在对全省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2001-2002年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中,查出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建房、购车和弥补行政经费开支资金达2598.13万元。另外,全省有13个重点县挪用财政扶贫资金101.28万元建房、挪用155.89万元购车14辆,有15个重点县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提取各种费用166.52万元和部分县违规出借财政扶贫资金627万元。据悉,省审计厅今年还将组织力量对10个重点县的扶贫资金进行交叉审计。
对建筑领域存在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在调查的246个项目中,实际完成投资1146569.76万元,拖欠工程款113576.96万元,拖欠款占实际完成投资的10%。由于民工基本上未签订劳动合同,加之存在个体施工队或包工头挂靠施工单位承建工程,其财务管理混乱等情况,给调查工作造成一定困难,经初步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约为12789万元。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认为,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杜绝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部分组成人员指出,应针对各项财政性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尽快建立效益评估和跟踪监督制度,财政部门要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和治理。
对于整改情况,审计厅还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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