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则关于“下海”的新闻让人瞠目结舌。据《华商晨报》8月2日报道,辽宁为有志“下海”的机关干部系上“安全带”,即辞职领办或创办企业的机关干部,在离开机关5年内如果本人申请,可在单位同意且有编制的情况下,继续回原单位工作。另据新华网8月1日电,山西省日前出台有关规定,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职工,今后可以离职带薪到民企工作。
从表面上看,各地的这类“下海”政策大同小异,似乎能带来三个“好处”:一是精减冗员,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二是让官员直接参与市场实践,掌握更多市场经济知识;三是为了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这些动机无疑都是好的,但是,如果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况,良好的动机则不一定会带来良好的结果。
不良后果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如此“下海”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商人和公务员是不同的两种职业,商人的“天职”是赚钱,公务员的“天职”是服务。如此下海,是经商?是为政?如果不切断两者的联系,即使是“下海”者本人意识中的联系,反映到现实中,就会制造出新的“官商”。
第二,如此“下海”有违社会公平。没有公正就谈不上公平,而如此“下海”,很难使当事人时时摆正“官”和“商”的地位,其关系、人情、影响、信息等,外界如何对待?当作没有,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目前真的没有,也难保出现纠纷后或者重新为政后没有。
第三,如此“下海”难保成为权力腐败、权力寻租的新形式和新途径。权力是会影响市场的,谁又能保证每个“下海”者一旦“下海”权力就不再藕断丝连?不但不能保证,恐怕需要先设立不让其“下海”的“防火墙”。
从深层次来看,以上所说的利弊都是表面化的,实际上,某些地方之所以热衷于此,是因为这些地方政府的发展观、政绩观存在偏差,所以他们才敢如此勇敢地“出牌”。搞好经济增长是各地的重要任务,因此,有助于经济增长的,特别是GDP增长的,政府就会倾力而为,同时故意忽视掉一些不和谐音,这与牺牲环境换经济发展速度道理一样,都是要不得的。同时,现行的官员升迁主要看政绩,政绩从何来?最直观最重要的就是经济增长!如此“下海”,或许可以带来民营经济的增长,也可以看到公务员数量的减少,这不正好是自己需要的吗?和可能获得的好处比起来,给“下海”的公务员一些好处,如此“下海”带来的那些弊端,又算得了什么?!因为“下海”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所以某些政府部门就今天设一个“保护伞”,明天戴一个“安全套”,后天投一个“救生圈”,不断“鼓励”他人“安全下海”。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看出,如此“下海”其实就是为了地方甚至某些人的利益而慷国家之慨。对这一做法,我们必须要坚决制止!
新闻链接:
辽宁公务员“下海”5年内可申请回原单位工作
山西出台规定鼓励公务员离职带薪到民企就业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