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泸州市公安机关将罚没款502.7万滞留在单位账户,未缴金库。
这两天,四川2003年审计报告中披露的“泸州市公安机关将罚没款502.7万滞留在单位账户,未缴入库”一事,成为泸州市民的热门话题。昨日,泸州市审计局局长李冬、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文君对本报表示:“此笔资金只是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入库而已,其性质并非私房钱。”
据李冬局长介绍,2003年5月,泸州市审计局进场对泸州市公安系统2002年的财务实施审计时,发现共有502万余元罚没款仍摆在帐上,虽未入库,但一分钱也未被挪用也未进入单位“小金库”,属轻微的财务管理违规滞留行为。
何文君副局长表示,2002年度的502万余元罚没款之所以未及时解交入库,确实事出有因。其中,财务人员的认识不到位和工作中的一时疏忽是造成滞留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当时上年度的部分案件未结,财务久拖不决也是重要原因。“去年底,502万未入库的滞留款全部解交到位,全市公安系统以引为戒,加强了法律法规意识教育,现已彻底杜绝了以前部分地方和部门坐支罚没款的违规行为。”记者杨元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