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崇华通讯员杨洲)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银川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例》。
《条例》明确了学校不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事故的;学生对自己实施人身伤害的;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擅自外出发生事故;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