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清理、纠正干部职工以房改价超标准购买公有住房问题,六安市于近日发出“清房令”,要求超标购公房者或退出或为超标部分“埋单”。
据了解,该市此次“清房”的对象包括市直各单位、驻该市中央暨省属各单位企业、金安区和裕安区各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用房改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清房令”的内容涉及干部职工个人或夫妻双方是否分别用房改价购买超标准公有住房等问题。
根据“清房令”的要求,该市各党政机关干部职工以房改价超标准购买公有住房,所购公房为一处但超标的,超标部分按购房时的市场价补交购房款;所购公房为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如其中一处的建筑面积已达到上限,此套住房可自住,但其他住房应退出,或按现市场价补交购房款;所购两处或两处以上公房,没有一处面积达到上限,而本人又不愿意退出的,以其购第一处公房面积为计算基础,所购公房合并计算面积,在本人补齐所缺面积后,多出的面积以后购公房时的市场价补交购房款。
“清房令”同时指出,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纠正的,可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该市有关部门正在为“清房”工作进行基础性录入登记,以发现和寻找出不符合规定的购房者。整个“清房”工作将于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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