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审计报告]
“内江市东兴区公安分局和资中县公安局对违规收取的联防费等279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资阳市公安机关将罚没款201.9万元滞留在单位账户,未缴金库。”
本报记者在近日追踪采访中获悉,内江市东兴区公安分局和资中县公安局因分别违规收取171万和107万元联防费(两笔数字未计尾数),上述两个公安机关已分别被审计机关处以9万元和8.46万元的罚款,东兴区公安分局的2名派出所长更因此下课。这是四川省2003年审计报告公布后,记者首次获悉有相关责任人下课的消息。
东兴区公安分局2名所长下课
昨日上午,内江市东兴区公安分局政委纪国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看到8月1日《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后,分局立即召开局党委会,并在今日上午召集各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对中层干部进行警示性教育,严禁类似问题的发生。”
纪说,去年3月到5月,内江市审计局对分局审计时,发现局里的基层单位在4年多时间中违规收费171万未纳入局里统一核算,对东兴区公安分局处以了9万元罚款。“分局主动承担责任,并如实上缴了罚款。”
纪国庆说,审计结束后,公安分局对审计暴露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分局进行了认真整改,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袒护,“至今已有4人先后因此受到党政纪律处分,其中,2名派出所长被撤职。”
资中县公安局被罚款8.46万元
8月2日下午,资中县公安局几位领导及财务科科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杨秀英说,“《审计报告》中表述的语言是‘对违规收取的联防费等279万元’,我们的107万元就是‘等’字没表述完的内容”。她出示了2003年7月3日内江市审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江市审计局认为,资中县公安局没有纳入财务部门的账外设账违规金额是107万元,扣除22.7万元的有关乡镇所拨的工作经费,实际是84.6万元,按照规定应处以违法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鉴于公安局积极配合,认真自查,因此从轻按10%的比例,罚款8.46万元。资中县公安局很快缴纳了罚款。局长蔡云哲说,目前,资中县公安局严格执行内江市公安局及省公安厅的有关禁令,严格财务制度,基层不设账,统一由县局管理,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资阳市公安局因特殊原因没被罚款
对“资阳市公安机关没将201.9万元罚没款上缴金库,而是滞留在单位账户”一事,资阳市审计机关并没有进行罚款。对此,资阳市审计局分管政法口的副局长钟友贵解释:这其中有特殊的历史原因:当时资阳市公安局的银行账户已被省高院指令大竹法院冻结了。而且我们仔细审计,发现这些罚没款来路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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