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商鞅为了取信于民,竖一杆子于城门前,许诺有能搬之者,可获重奖。商鞅实现了他的诺言,改革也成功了。如果有人搬走杆子后,又有人反对给奖,商鞅收回诺言,会有什么结果呢?如今这“如果”成了现实。
近日,由于银川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把国家规定的出租车报废年限由8年改为5年,造成全市6800辆出租车集体停运。在这种情况下,银川市政府又不得不收回成命,表示继续执行原有的出租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政府草率出台相关政策,在实践中碰壁后又不得不宣布刚出台的政策废止,这样的做法何能取信于民,以后的政令还有权威性吗?
政府要取信于民必须说到就一定做到,做不到的绝不说。毕竟,言行一致是诚信的重要内容之一。商鞅之所以能一诺千金,是因为他在许诺时相信自己有兑现的能力。银川市政府的尴尬之处正因为它所说的无法兑现。无法兑现的硬要说,说了又被迫收回,这样做了以后,又怎能保证以后出台的新政令畅通无阻?
银川市的这个规定之所以无法实现,首先在于它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我们不否认地方政府有制定某些法规的权力,而且这样做有利于因地制宜地落实中央的各种精神。但地方政府在这样做时必须考虑到两个问题:一是是否符合中央或上一级政府的法规和政令。地方政府的规定要依据上级的规定,不能任意实破;二是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银川市的这个规定显然违背了这两个原则。银川市经济水平并不高,出租车司机收入有限,让他们缩短汽车报废期,提前更换新车,当然难以接受。在发达地区,出租车报废期可以缩短,但在落后地区要突破国家的规定任意缩短报废期就难以办到。这难免会引起出租车司机的停运行为。当然,我们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正当。出租车司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应以停运威胁政府。不过,事出有因,政府还应更多考虑自己的原因。
类似事件近年来还有不少。有政府出台的规定无法实施的,也有政府的诺言没有兑现的。政府说过的一定要做到,出台的有关政策也必须有理有据。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在出台政策或法规时就必须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科学化是决策要符合实际情况,行之有效;民主化是决策的过程要透明,听取更广泛的意见。实现科学化既要吃透上级精神,又要进行调查研究。实现民主化关键是要听取专家和各方代表,尤其是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别把听证会当成“坐家”,要真正通过听征会来实现民主决策的程序。那种拍脑袋决策的做法,十个有十个要失败。像缩短出租车规定这类涉及相当一部人利益的决策,就必须慎而又慎,不可贸然出台。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十分重要。政府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是言而有信,一诺千金。做到这一点的基础就是言而有据。
这个“据”就是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商鞅当年许诺时可是带着赏钱的,以后我们出台各种规定时,也要想一想有没有依据,有没有实现的条件,或者说,摸一摸腰硬不硬。
梁小民(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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