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身为清查学校小金库的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原处长陈能华与手下两名副处长和科长不但私设小金库,还先后77次私分公款56万余元。昨日,陈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北碚区法院受审。
检察官抱了大约一尺厚的案卷和证据材料。其中一组是七本软面抄,它记录了私分小金库的会议情况。检察机关诉称,西师财务处在1993年至2000年9月期间,违反学校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擅自私设小金库。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是银行支付给学校的代办费收入、代售债券的手续费等。他们采取不入学校财务账的方法,把这笔资金“隐形”。
2000年上半年,国家教育部出台清查小金库的高压政策。西师也组织相关部门开始清查,并专门成立了小金库清理领导小组。时任财务处处长的陈能华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为保住小金库,陈召集该处两副处长冯玉林、张真学以及另两位科长一起开会商议,当时决定暂时隐瞒小金库不交学校,并拿出分配方案。他们统一口径,如果穿帮,就说是自查部门以前小金库的钱。
从2000年9月开始,财务处处长陈能华、副处长冯玉林、张真学和另两名秘书和财务人员,采取发放业绩奖、劳务费、加班费等名义,先后77次将小金库的56万余元私分,一般情况每月要发放两三次,每次金额都不太起眼,而且每次都由财务人员造表签字领钱或发放百货公司代金券。
尤其是2003年4月,小金库的钱被分完后,陈知道自己将调离财务处,遂召集分钱的5名成员开会,说财务处新领导发现他们分钱不好,就将仅剩的银行未支付的8万元分了。在整个小金库瓜分中,陈、张各自分得14万余元,冯分得13万余元,另两名部门人员各自分了7万多元。
直到今年2月,北碚区检察院开始接到群众举报。3月,该院以涉嫌贪污罪对5人立案侦查。5月,该院移送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昨日一天庭审后,法官决定择日再审。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朱宇采写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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